2018年学校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治理、完善体系机制、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落实安全稳定管理责任,不断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1.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层层签订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加强督查和指导,保证学校安全稳定。
牵头部门:学校综治办
责任部门:各单位
工作标准: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定期研究本单位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层层签订《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对《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定期督查,发现问题能够及时整改。
2.加强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理顺职能,合理设置任务分工,切实加强统筹管理和规范管理,确保工作运行畅通。
牵头部门:学校综治办
责任部门:各单位
工作标准:各单位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规章制度健全;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人员职责明确;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和问题整改销号清单清楚并对“四个清单”逐项落实。
3.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修订和完善学校应急预案,提高各类突发事件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加强应急工作队伍的培训和演练,完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工作,提高应急救援水平,增强师生应急自救能力。
牵头部门:学校综治办
责任部门:各单位
工作标准:各单位有各类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培训计划并组织有效培训;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方案并组织针对性演练。
4.严格考评奖惩。学校实行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各单位开展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结合年度考核和平时检查掌握的情况,对校园安全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评比表彰。
牵头部门:学校综治办
责任部门:各单位
工作标准:各单位有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计划;定期开展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监督检查;有安全稳定和综合治理检查奖罚机制。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平安和谐校园
5.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领导与管理,建立有效抵御防范渗透活动工作制度和机制;认真落实各部门和基层单位的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论坛讲座、学术研究、校园网络等重要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加强各类讲座活动审核把关,完善审批程序;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与管理工作的监督与考核;严肃意识形态领域因失职、渎职等管理不到位出现问题的责任追究。
牵头部门:宣传部
责任部门:教务处、科研处、现教中心、各单位
工作标准:各单位有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领导与管理工作制度和机制;有学校、各部门和基层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建设与管理责任清单;有课堂教学、论坛讲座、学术研究、校园网络等重要意识形态阵地审核把关、审批程序和工作记录;有加强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与管理监督与考核记录;有意识形态领域失职、渎职等管理的问责机制。
6.坚决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民族团结和宗教政策教育,筑牢反分裂反渗透思想防线;加强对信教师生群体的教育管理,坚决制止在校园内举行宗教活动、实施传教行为;进一步完善校园综合防控体系,掌握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主动权,不断增强师生识别、抵制邪教的能力,有效防范各类邪教向校园渗透;深入掌握维族、外国留学生、持有护照、与校外人员交往密切等特殊群体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问题苗头,有针对性开展教育引导工作;健全重点对象专门工作机制,落实教育引导管控责任。
牵头部门:统战部
责任部门:学工部、研工部、保卫处、各单位
工作标准:各单位有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民族团结和宗教政策教育的工作安排;有制止宗教活动、传教行为的工作机制;有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抵制邪教的活动;重点对象(维族、外国留学生、持有护照、与校外人员交往密切等特殊群体学生)管理工作台账清楚,教育引导管控效果明显。
7.着力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定期保养消防器材,维护好消防设施,扎实做好重点部位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做到灭火器材和消防标识配备齐全、消防通道疏通无阻。进一步加大对学生公寓、锅炉房、学生食堂、各类电气线路、燃气煤气设备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牵头部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
责任部门:学生处、各单位
工作标准:有消防器材、消防设施保养维护规章制度;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分布设置、状态情况台账清晰准确;有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记录;有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计划并组织实施;所有灭火器材和消防标识配备齐全、消防通道疏通无阻;学生公寓、学生食堂、锅炉房、各类电气线路、燃气煤气设备等有消防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有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责任,有消防安全检查的记录。
8.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完善校园交通管理制度,规范校园交通秩序。加强学校公务用车管理,确保行车安全。加强校园内交通安全基础建设,及时配备各校区通行路段的安全设施,合理设置校园交通标识,确保师生交通安全。
牵头部门:学校综治办
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保卫处
工作标准:校园交通管理、公务用车辆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公务用车辆定期维护保养;校园各路段交通基础设施良好、安全,交通标识规范、醒目;定期对司乘人员进行职业安全教育培训。
9.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和研判工作,加大校园网络信息技术防范的力度,提高对网络热点问题及不良信息的监控能力,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防止突发事件和负面信息演变升级为危机事件。确保校园网络安全、健康运行。
牵头部门:宣传部
责任部门:现教中心、各单位
工作标准: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执行到位;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分工清晰、职责明确;定期开展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和有效管控;有对网络热点问题及不良信息监控预案;有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防止突发事件和负面信息演变升级为危机事件的工作机制。
10.加强对境外机构、人员来校开展学术活动管理。有效抵御境外利用非政府组织实施渗透,进一步完善涉外合作与交流“归口管理”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涉外学术交流活动和教学科研合作项目管理办法,建立和落实严格的审批备案制度,加强对涉外项目与活动的背景审查,严把研究成果发布出口关,有效挤压境外利用非政府组织向高校渗透的空间。加强外教人员、留学生、各类交换生的服务与管理,完善外事活动安全审批制度。全面排查境外非政府组织与学校的项目合作情况,建立工作台帐,研判风险隐患。
牵头部门:对外合作交流处
责任部门:教务处、科技处、相关单位
工作标准:有境外机构、人员来校开展学术活动管理和审批备案制度;外教人员、留学生、各类交换生服务、管理和审批完善;涉外学术交流活动和教学科研合作项目管理办法健全完善;涉外合作与交流“归口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健全,执行严格;建立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合作项目工作台帐,依法有效管理。
11.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明确实验室的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管理等规章制度,严格管理,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建立规范档案。高度重视生物安全,认真做好危废物品的处置。
牵头部门:实装中心
责任部门:相关单位
工作标准: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实验室管理人员职责明确、落实有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明确、落实严格;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规范、档案齐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危险化学品台账清楚、管理严格;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认真做好生物安全工作,危废物品处置符合国家规定。
12.加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和传染病预防。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定,严把餐饮人员健康、食品采购、运输储藏、烹饪配餐、餐具卫生、食品保鲜、留样等重点环节,加强饮食卫生监督。定期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
牵头部门:后勤管理处
责任部门:相关单位
工作标准:学校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健全;食堂餐厅管理人员工作职责明确;餐饮工作人员定期体检、健康证齐全、有效;食品采购、运输储藏、烹饪配餐、餐具卫生、食品保鲜、留样等重点环节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定期开展饮食卫生监督检查;有预防食物中毒预案;有各类传染病防控工作预案;定期按季节开展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活动;有传染病疫情分析研判、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并有效落实。
13.严格校内外各类学生活动管理。学校组织各类的社会实践、外出参观和各种大型活动等,都必须坚持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加强对学生校内活动的日常监管,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对校外实习学生的管理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强组织领导。通过细致工作,全面掌握学生实习情况、生活情况。严防矛盾纠纷和各类事故的发生。
牵头部门:学生处、研究生院、实训管理处
责任部门:团委、各学院
工作标准:有组织各类社会实践、外出参观和各种大型活动审批制度、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学生校内活动日常监管;完善学生矛盾纠纷和防止各类事故发生预案和工作机制;校外实习学生工作、生活管理制度健全,落实有力;定期开展学生实习情况检查。
14.加强校园流动人员和临时用工的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和管理措施,做好登记备案和日常管理,防止侵害学生的事件发生。
牵头部门:保卫处
责任部门:相关用工单位
工作标准:建立健全校园流动人员和临时用工管理制度;有临时用工责任制和管理措施;临时用工登记备案齐全、规范、日常管理有效;定期对校园流动人员进行整治。
15.加强综治信息管理和报送工作。各单位要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丰富信息调研手段,畅通信息渠道,掌握安全稳定工作的主动权。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信息采集、预警、研判和报送工作,特别是敏感时期要实行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和每日零报告制度。
牵头部门:综治办
责任部门:保卫处、相关单位
工作标准: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信息员明确、职责清晰;建立信息调研、采集、预警、研判和报送工作制度和机制;建立敏感时期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和每日零报告制度并有效落实。
16.强化安全检查、整改工作。做好日常、开学和特殊、敏感时期安全检查、安全防范,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各单位要制定日常检查(自查)计划并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消除隐患工作。
牵头部门:综治办
责任部门:保卫处、相关单位
工作标准:完善学校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考核办法,每年至少2次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建立日常、开学和特殊、敏感时期安全检查、安全防范工作机制;建立学校、各单位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和问题整改销号制,确保整改到位;各单位有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定期自查自纠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建立健全学校、各单位安全检查记录,规范档案管理。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综合治理水平
17.提高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效。加强以消防安全、国家安全等为主题的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多形式、多层面、多渠道的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对师生防骗、防溺、防火、防盗等的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安全演练,切实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继续抓好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广泛开展“6.26”国际禁毒日毒品预防教育系列活动,不断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牵头部门:综治办、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
责任部门:团委、相关单位
工作标准:各单位制定以消防安全、国家安全等为主题的师生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并有效落实;有加强对师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禁毒教育,防流感、艾滋病防治等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
18.加强安全稳定工作队伍建设。加强专职保卫队伍建设,保证人员规模,优化队伍结构。加强学生工作、网络管理、后勤管理服务、“平安校园”志愿者等专兼职队伍建设。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交流活动,提高履行安全稳定工作责任的素质能力。
牵头部门:综治办
责任部门:学工部、研工部、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团委、相关单位
工作标准:学校专职保安队伍管理制度健全,人员明确、职责清晰、落实到位;定期开展专兼职保安人员法规、职业技能培训和交流;学生工作、网络管理、后勤管理服务、“平安校园”志愿者等专兼职基本情况清楚,作用发挥良好。
19.完善校园监控网络设施及校园安全防范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防控体系,有效预防各类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预防和减少各种违法犯罪,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牵头部门:综治办
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现教中心
工作标准:校园安全防范基础设施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运行状态良好;校园监控网络设施建设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运行良好;学校“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防控体系健全,作用发挥有效;有预防各类重大事件和安全事故发生预案。
20.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整治行动。加强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联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隐患排查,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加大综合整治力度,防止各种滋扰校园、侵害学校财产及师生人身安全的事件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安全。
牵头部门:综治办
责任部门:办公室、保卫处
工作标准:建立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联系、沟通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有效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隐患排查、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提高综合整治能力;定期开展防止各种滋扰校园、侵害学校财产及师生人身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和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