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对全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安排部署。《通知》明确提出,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和实效。重点打击11类黑恶势力,确保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
一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是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三是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是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是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是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是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是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是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是团伙成员分工明确,涉及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的传销组织;
十一是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