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索核查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础性工作,关系群众满意度,关系专项斗争成败。近日,宁夏积极落实全国扫黑办第9次主任会议精神,统筹做好专项斗争和防疫工作,深入开展“六清”行动,有力提高线索核查质效,确保线索清仓见底目标实现,切实做到每条线索“查实有结果、查否有依据、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据悉,目前中央督导组督办的345条线索已销号334条,仍有11条未销号,自治区扫黑办下发督办通知,要求核查单位对中央督导组提出核查意见的督办线索提级核查,限于6月底前全部查结。同时,自治区扫黑办组织指导相关成员单位、各市扫黑办直接核查一批涉黑涉恶、“保护伞”等线索,要求各核查线索单位精心组织、密切协作,及时制定直接核查线索方案,成立核查专班,明确专责人员,进一步压实责任,限期报告线索核查情况。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扫黑办《关于进一步规范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办理的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受理、核查、报送,查实的线索做到“见人见事见结果”,查否的线索理由要充分,确定核结时限。
自治区扫黑办要求,要围绕线索核查到期报送率、实名举报人联系率、核实率及线索办理完结率的四个维度,严格落实线索核查县级兜底原则、回避制度,确保线索核查单位适当、核查结论准确详细,持续提升平台办理规范化水平。对于未办结的72条线索,将核查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限定最终办结时限,逐一跟踪落实,确保现有未办结平台线索尽快清仓见底。同时,继续通过微博、微信、短信等媒体大力宣传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充分发挥智能化举报平台的作用,发动群众提供更多有价值线索,再挖出一批“漏网之鱼”。
为建立健全核办机制,确保群众满意度持续高位,自治区扫黑办要求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线索核查月通报、季分析总结制度;对不实举报线索的澄清机制,对查否重点线索,举报人仍多次举报、多头举报的,建立公开听证制度;建立疑难复杂线索核查会商机制,解决一些线索长期“挂账”问题;建立奖励和答复实名举报人制度。同时,鼓励各地各部门研究制定切实可行、高效运转的线索核查机制制度,及时解决线索核查中的重点、难点、焦点性问题,全力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线索核查任务,顺利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