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苗苗同志因公临时出国情况的公示
(2016年7月4日)
根据自治区团委下发《关于推选宁夏优秀学生参加赴港夏令营的通知》,我校选派团委苗苗同志拟于2016年7月9日至14日随自治区团委代表团赴香港参加宁夏优秀学生夏令营活动,在港停留6天。在港费用由邀请方承担,往返机票由校团委校外专项经费承担。
现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学校对外合作交流处反映。
纪委联系人:李丽 联系电话:0951-6980035
对外合作交流处联系人:苏明 联系电话:0951-698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