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改革创新,全面落实博士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准确了解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情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19]173号)要求,请各单位务必于2019年11月27日下班前将电子版报送至发展规划处(行政楼312办公室)。
联系人:李婉璐 联系电话:6980055
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zip
发展规划处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