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24年一流学科建设任务及采购预算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2024-2026年中期财政规划暨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2024年自治区将严格执行“无预算,不采购”,所有采购项目招标结余资金由自治区财政统一收回,不再由学校统筹使用。为科学编制学校2024年度一流学科建设任务及采购预算,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任务:各学科应严格按照学科建设目标,合理编制2024年度一流学科建设任务、资金预算及预期效能(附表1)。
二、采购预算:各学科要结合建设任务,认真组织摸底、论证、筛选,合理编制采购预算。凡涉及使用2024年一流学科经费采购设备(项目预算60万及以上)的学科均需填写附表2、3、4,同时提交该项目部门论证材料,按照财务处下发的《关于编制2024年财政部门预算的通知》中要求填写附表5《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表》(详见OA);
三、截止时间:所有申报材料(包括附表、项目参数和党政联席会议纪要)纸制版由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23年7月15日前交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行政楼309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275377949@qq.com。逾期没有报送视为没有项目资金需求。
附件:
附表1:2024年度一流学科建设任务、资金预算及预期效能表
附表2:采购需求(模板)
附表3:采购实施计划书(模板)
附表4:一般性审查意见书(模板)
附表5: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联系人:薛姝婧 电话:15009500608(微信同号)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