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科字[2017]039号
各学院(部):
按照国家《关于加强卫生与健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卫生计生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助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15]1185号)要求,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将在全区范围内征集一批卫生计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通知详见附件1)。项目限额申报,我校共有申报指标5项。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必须是经实践证明安全、有效、经济、成熟并相对先进的卫生计生技术,适合在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中推广使用。
2.若有与推广技术有关的产品,必须是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生产并允许进入市场的,含药品、生物制品、医疗设备的推广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严格审核产品质量及合法性。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卫生计生专业高级职称。
二、材料要求
1.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申报书》(附件2)3份,卫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汇总表(附件3)1份;
2. 卫生计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的主要技术资料、鉴定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配套产品的市场准入文件、已推广应用情况的总结报告、项目推广的可行性分析(技术评价、经济评价、技术使用的必要性及预期的社会、经济效益等)以上资料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一式3份。
3.各部门于5月15日上午11:00前将相关材料递交科技处,所有材料需提交电子版。
附 件:
1.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征集卫生计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
2.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申报书》
3. 卫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汇总表
皇冠welcome官网科技处
推广项目汇总表
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申报书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征集卫生计生 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
上一条:2016年度科研绩效考核评审会 下一条:关于征集自治区科技惠民计划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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