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养成教育,积极创建规范、整洁、健康向上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全面提高我院学生素质,促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活,使学生全面成才。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学风建设评比暨“学院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开展学风建设评比暨“学院之星”评选活动,旨在总结和交流前期学风建设的经验和做法以不断提高,并举荐、宣传、表彰我院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优秀集体和个人,在同学们中营造勤奋学习、乐于奉献、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的良好风尚。
二、奖项设置
“学院之星”个人奖分别设立:
学习之星、科创之星、才艺之星、团干之星、自强之星、志愿之星、体育之星、文学之星、进步之星、公卫之星十项,每项设“学院之星”1名,“学院之星”提名奖1名;
“学院之星”集体奖:在各类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团队若干
三、“学院之星”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公共卫生学院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学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牢固树立服务同学的思想,在平时生活中具有奉献精神,有一定的群众基础。思想健康,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在精神层面有突出表现。
3、参与评选人员本学年不得有违纪现象。
(二)具体条件
1、学习之星
(1)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有良好的行为习惯,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在学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并受到广大同学的认可和一致好评。
(2)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成绩平均85分以上,且单科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80分;学习成绩专业年级排名前10%。
(3)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通过国家计算机考试二级(含二级)以上及获得其他国家级奖项者,在各类知识竞赛或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
2、科创之星
(1)热爱科学、乐于探究、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2)大学期间获科技类奖项(奖项限制最低级别为校级)或大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
(4)个人科技创新或创造发明。
(5)其他科技类成就。
3.才艺之星
(1)对书法、绘画、摄影、文艺表演等具有深厚的兴趣,具备扎实的基本功或具备有关方面的资格证书,并对学院文化建设工作有突出贡献者。
(2)在校级及以上比赛中曾获得奖励者优先。
4、团干之星
(1)本学年必修课程成绩平均75分以上。
(2)本学年参与团委、学生会、社团、班级工作,并在其中任职满一年。能够出色地完成该组织所交代的任务,并为组织的发展作出一定贡献,得到同学们的一致好评。
(3)为组织赢得重大荣誉者优先。
5、自强之星
(1)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和自强不息的精神,学习上勤奋刻苦,生活中艰苦朴素,品行端正,乐观向上。
(2)有较长时间的勤工助学经历,在经济上积极追求自立,或在压力、挫折和磨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事迹突出。
6、志愿之星
(1)积极参加校内外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在同学中具有较大影响力,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个人。
(2)秉承一颗爱心,无私热衷于公益事业的个人。
7、体育之星
(1)热爱体育,经常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2)参加校级或更高级别体育竞赛,并获得优异成绩者优先。
(3)有持之以恒的毅力和顽强的拼搏精神。
8、文学之星
(1)热爱文学创作,有较高的文学基本功。
(2)在省、市、校级报刊上曾发表2篇作品以上。
(3)为学院宣传工作做出突出贡献者。
9、进步之星
(1)自我教育、约束能力增强,积极要求上进,获得师生的广泛认可。
(2)学习态度有改观,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
(3)在其他方面进步显著。
10、公卫之星
全面发展,符合4种及以上星级学生的评选条件。
四、表彰奖励
1、根据评定结果,颁发荣誉证书,先进事迹在全院进行宣传,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及综合测评加分奖励。
2、学生在校期间,二年内不重复授予已获荣誉称号,但可以参评其他类型学院之星。
3、学院之星获得者优先推荐参与“皇冠welcome官网校园之星”评选。
4、集体奖项获得者优先推荐参加学校各类先进集体的评选。
五、具体要求
1、鼓励同学自我报名,每人限报一星。
2、参选人员资料格式:
参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表格要求填写,以便格式统一。
(1)电子资料:1)标题:宋体四号;2)正文:宋体小四;3)段落为固定值21磅; 纸质:一律为A4。
(2)参赛人员所用相片要求为1寸近期免冠照。
4、证书复印件(依所盖章决定证书等级,酌情加分)。
5、各支部将申报材料(选手申报表1份、事迹简介、获奖证书复印件、照片)于2014年5月26日早上10点前将表格及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1547793185@qq.com),表格及材料纸质版以团支部为单位交到公共卫生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6、各支部要切实做好材料的汇总报送工作,以支部为单位集体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活动要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以及对受表彰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既要严格把关,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和标准,严格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要注意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典型在学风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作用,使“学院之星”的评选过程成为广大学生受教育的过程。
2、院团委将组成检查小组,对参选过程进行检查考核。
3、若存在弄虚作假、使用不正当手段进行不良行为,则取消其参评资格。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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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公共卫生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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