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有关要求,结合《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来华留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际教育学院将召开2017-2018年度奖学金评审会。下一学年继续在校学习的奖学金生,必须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无故不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者,将被取消奖学金资格。现将奖学金年度评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1、对在华学习期限满一学年以上且继续享受奖学金的在华留学生;
2、2017-2018学年继续在校学习的奖学金生(除2017年春季入学新生);
3、上年度奖学金评审不合格被中止奖学金资格或减免部分奖学金的学生。
二、评审时间:2017年5月3日 下午14:30分(待定)
三、评审地点:留学生8号公寓2楼会议室
四、评审要求:
1、各位奖学金生参加评审会时进行8分钟以内的自我陈述。
(1)内容包括:本年度在学校及医院学习与科室轮转情况、参加各项学术及课余活动情况、科研工作、获奖情况、出勤、日常表现以及下一年度学习计划等。
(2)请将陈述内容制作成PPT,并按照上述要求逐项进行汇报。如因未按要求汇报而导致评审不能通过者责任自负。
2、 专业考核工作。由各学位点专业教师现场进行专业知识提问。
3、在参加奖学金评审会前一周(4月26日前),提交《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表》或《宁夏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表》、成绩单、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等材料。
4、 参会评委将根据留学生的自我总结、专业学习成绩、学习态度、学习效果、考勤、行为表现和奖惩等情况进行打分评审。
5、 由学校和国家留学基金委按照此次评审结果决定奖学金生下一学年是否能继续享受奖学金的资格。
未通过评审和无故不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者,2017年9月起将被取消享受奖学金的资格。
国际教育学院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