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宁夏科技厅“关于做好2016 年度“西部之光”立项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各部门,请认真领会通知精神,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申报。
一、申报条件
项目类型及其申报条件请参照《关于做好2016 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科发人函字〔2016〕49 号,附件2)和《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管理办法》(科发人字〔2015〕77 号)(附件3)相关要求;除此之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入选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入选者、“创新研究群体”负责人、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青年创新促进会”优秀会员、“西部引进人才”等相当层次的人员不得参加申报。
2. 原“西部博士”及未得到后续支持的“一般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题后可申请“西部青年学者”A 类(院内)项目。
其他类别“西部之光”项目获得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3. “西部青年学者”A 类(院内)项目,优先支持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申报。
4. “西部青年学者”B 类,2015 年9 月1 日之后进所工作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进所的工作人员可申报,不支持全职博士后及在职获得博士学位的工作人员申报。
5.在研2 项(含)以上国家及中科院科研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
二、材料及截止日期
1.截止时间
上报截止日期为2016 年8 月8日,过期不予受理。
2.报送材料
(1)申请表:各类项目申请表(附件4),“西部青年学者”A 类一式13份;“西部青年学者”B 类一式2份,需提交申报人到所工作证明及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2 份)。所有材料均需上报电子版。
(2)汇总表(附件5)1份,附电子版。
该项目为限额申报,我校仅有2个项目指标,请各部门充分发挥校院二级管理的职能,务必严把质量关,尽可能将高水平的项目推荐到学校。
联系电话:0951-6980063
电子信箱:kjcnxmu.edu.cn
附件1:关于做好2016 年度“西部之光”立项工作的通知
附件1关于做好2016年度“西部之光”立项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做好2016 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
附件2.关于做好2016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管理办法
附件3.西部之光办法.doc
附件:3:中国科学院“西部青年学者”申请表
附件4-中国科学院“西部青年学者”申请表.doc
附件4:2016年“西部青年学者”项目汇总表
附件5-2016年度“西部青年学者”项目信息汇总表(模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