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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司法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
全国普法办开展的第十届全国百家网站
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宁医普法办[2016]4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七五”普法规划启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全国普法办开展的第十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现将组织参加该项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学习法律知识 培育法治信仰
二、竞赛内容
宪法,国家基本法律,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2016年新颁布、修订、施行的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
三、竞赛时间及安排
2016年9—10月为网站竞赛期,为期2个月。2016年9—12月为微信公众号竞赛期,每月一期,共4期。竞赛规则将于竞赛开始前在中国普法网、中国网信网等百家网站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中国好网民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参赛方式
全校师生员工通过网站答题、微信答题两种方式均可参赛。通过网站参赛的师生在用户注册填写单位名称时,请写“皇冠welcome官网**学院(部门)”,以便统计。
五、工作要求
1、各基层党委(总支)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组织所属党员干部、教职工及学生积极参加此次竞赛。
2、各基层党委(总支)要充分利用现有网页、LED宣传屏、微信等宣传媒介宣传此次活动,广泛动员更多人参与竞赛,扩大竞赛活动的覆盖面,切实增强影响力,充分发挥此次竞赛活动在推动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的积极作用,为“七五”普法规划启动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环境作出新贡献。
3、本次活动的网络竞赛页面可通过校园网活动标识打开,也可直接登陆中国普法网、中国网信网点击本次活动的链接参加竞赛活动。
4、此次活动的组织参加情况将列入“七五”普法考核验收和精神文明工作检查内容。请各基层党委(总支)于9月23日前、10月24日前、11月25日前、12月26日前分四次向学校普法办(正德楼510室)报送参加活动的情况。报送内容包括:本部门落实情况、部门自有的宣传媒介宣传情况、部门师生参加答题情况(网页、微信页面答题截图)。电子邮箱:nyxcbnxmu.edu.cn
附:竞赛办法
学校普法办
2016年9月1日
附件:
竞赛办法
一、参赛方式
1.网站参赛
2016年9月1日8时至10月31日24时,登录中国普法网(www.legalinfo.gov.cn)、中国网信网(www.cac.gov.cn)等百家网站的竞赛活动主页面参加竞赛。填写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点击“网站参赛”,系统将自动生成一套含有10道题目的答卷。题目形式为不定项选择题。在线答题完毕后提交,系统将自动给出分数。答题正确率达到100%的竞赛者将获得抽奖资格。
2.微信参赛
2016年9—12月,可通过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和中国好网民微信公众号参加每期竞赛活动。每月1至20日为答题期,微信公众号每日推送一题,答题系统自动统计答题次数及正确率,每月答对15题即可参加抽奖。答题完毕后,可将自己的成绩附带手机答题页面分享到朋友圈。
二、奖项设置
1. 网站竞赛结束后,从答题满分的人数中抽取优胜奖300名,奖品为50元手机话费。
2. 微信竞赛每月21日(节假日顺延)从答对15题以上的网友中随机抽取200名优胜奖,4个月共计800名优胜奖,奖品为50元手机话费。
3. 根据组织参加活动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