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学校节能减排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能减排方针、政策、法规和自治区有关节能减排规定;
三、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节能减排工作的管理办法及各项规章制度;
四、积极开展节水、节电方面的技术改造工作,组织实施节能技术方案,做好降低能源消耗的各项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五、广泛宣传节能减排方针、政策及节能科技知识;
六、负责学校水、电、燃气各项能源消耗的统计、上报及使用交费工作;
七、建立并保管好有关节能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节能科电话:0951-698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