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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中心工作职责

  • 发布时间:20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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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做好师生员工膳食供应工作和学院的接待工作。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抓好食堂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卫生,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定期对管理人员和职工进行食品卫生业务培训、考核,依据考核实行有奖罚,奖罚分明;

三、定期对餐饮企业进行检查和考核;

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经营服务活动;

五、合理调配中心各组人力和技术骨干,确保中心工作正常开展。组织检查和完善食堂“五项伙食考核指标”,指导各组搞好服务和经营管理;

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奖罚条例,加强成本核算,做到收支平衡,稳定伙食质量和特色品种,满足不同层次的就餐消费要求;

七、做好主、副食品及蔬菜等的采购 、验收、保管和出仓工作。把好采购关,做好食堂的成本核算;

八、抓好食堂的安全稳定、防范工作;

九、定期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学生、教职工对餐饮工作各方意见和建议;

十、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餐饮管理服务中心办公电话0951-6880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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