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增强学院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出勤考核
1、严格遵守按照学校劳动纪律要求,学院副高以下及担任行政职务人员实行坐班制。考勤由各学系(实验中心)主要负责人负责部门人员考勤,并建立相应考勤记录,每月28日前将考勤结果上报学院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将会不定期抽查。
2、学院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内或节假日,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无故不接听电话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学院通报批评或扣发绩效,情节严重者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3、教职工考勤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对不能严肃履行考勤的相关人员,学院视情况予以处理。
二、 病假
请病假者必须递交医院医生疾病诊断书,特殊情况可先电话请假或未履行请假手续,待病情缓解时,要补办请假手续,无病历证明,则按事假处理。
三、 事假
学院职工因正当理由需请假时,必须本人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未办理手续者一律按旷工论处。如遇特殊情况可电话请假,随后补办相关手续。外出参会学习、会议等需正常履行请假手续,并将假条交予办公室备案,否则一律按旷工论处,并不予报账。
四、准假权限
1天由部门学系负责人批准; 1-3天由分院领导批准,报办公室备案;3-7天以上由学院主要领导批准,并按照皇冠welcome官网请销假制度进行。各学系(实验中心)及办公室负责人请假,1天以内由分院领导批准;1天以上由院长或书记批准。
五、请销假程序
1.请假程序,个人填写请假条,按照请假天数对应履行请假手续,签字后的请假条学院办公室按时间备案。
2.休假结束后及时销假。
3.不按时履行请、销假手续,按《基础医学院校内奖励性绩效性工资发放办法》2019版执行。
六、其它假期(如探亲假、生育假等)按《皇冠welcome官网教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基础医学院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