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院教学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协助教学院长制订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组织各专业培养计划、教学大纲、课程大纲的制定与实施;
三、负责全院教学任务书的下发及课程的统筹安排;
四、对各专业的课程安排、理论与实践教学、考试等教学运行过程进行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
五、组织学院(系)一级的教学检查、评价、监控,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及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六、根据教考分离原则,组织教师拟定本院所属专业各课期终考试及考查课试题,上报学校教务处经审核统一组织期终考试;
七、负责各专业本、专科的课程安排及实践教学和专业课程的调课、补课、考试、阅卷、成绩登记、试卷保管;
八、制定并组织落实专业建设规划,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的办学定位,组织新设专业的调研与申报工作;
九、组织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活动;并根据专业建设与改革的目标,负责学院承担的各类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过程管理;
十、根据课程建设与改革的目标,组织学院课程建设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十一、负责部门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审核;
十二、负责学院基础医学、生物技术专业培养计划、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十三、负责学院自考各专业的教学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学院教材建设规划的制定,做好教材的使用、管理及定购和发放工作;
十五、负责学院教学经费及各项配套经费的申报与使用管理;
十六、负责教学文件的保管、归档,建设好院与教研室两级的教学档案;
十七、负责拟定并实施实验教学中心建设规划,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的添置申报与使用管理,负责本院教学、实验用房的改建、扩建、调配使用和管理;
十八、做好学院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基础医学院教学办
二0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