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日常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本科生部分
一、思想政治教育
1、全面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定期上报学生思想状况,及时解决涉及学生健康成长和切身利益的相关问题。
2、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3、负责选拔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生党校培训。
4、 在学校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中心指导下,组织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建立学生心理健康辅导站和心理健康档案。
5、建立学院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制定管理细则,组织开展学生学风建设工作。
6、负责新生报到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新生入学教育活动。
(二)日常管理工作
1、负责制定并上报学院学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重大情况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
3、负责留校察看(不含)以下违纪学生的纪律处分,报学校备案。负责提出留校察看(含)以上违纪学生纪律处分的意见,报学校审批。
4、负责学生文明宿舍建设,定期开展学生宿舍文明行为规范教育、卫生安全督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妥善处理突发性事件和上报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建立健全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奖助工作
1、负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及校级以上(含)各类奖、助、补的评选、公示及上报工作
2、负责开展学生校级(含)以上各类奖、助学金答辩等相关工作。
3、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及时更新完善贫困生数据库。
(四)招生工作
1、负责专业招生计划的分析、论证、申报,并根据批准的招生计划,协助学校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2、协助学校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五)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
1、负责本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协调。
2、做好就业创业宣传教育指导工作。
3、配合学校进行各级各类人才市场建设,组织召开本专业专场招聘会。
4、负责院级就业基地、就业见习实习基地建设。
5、接受学生和有关用人单位的咨询。建立未就业毕业生信息档案,继续为其提供跟踪就业指导和服务。配合学校做好毕业生到基 层就业、征兵入伍等服务工作。
6、制定学院年度就业工作方案,确保就业目标的完成,及时、准确的向学校报送就业情况。
7、负责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和就业市场需求及走向的调研、分析、预测工作,为专业学科调整和教学改革提供参考。
(六)毕业生就业派遣离校工作
1、负责审核毕业生就业推荐材料,对毕业生的综合素质、综合表现、综合技能进行全面鉴定,并报学校。
2、负责校级(含)以上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工作。
3、负责毕业生就业违约的初审。
4、制定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进行毕业动员,组织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
(七)学生军训工作
研究生部分
1、负责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建设及日常管理,负责研究生党团组织建设规划、党团组织干部选拔培训、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及组织档案管理等工作。
2、负责组织研究生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配合学术交流等工作,重点开展研究生学术道德、学风学纪、人文素质、崇尚廉洁、心理健康、医学伦理、法制安全等专题教育。
3、负责经济困难研究生资格认定,组织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定,及时向学校研究生院报送评定结果。
4、负责开展研究生评先选优、奖励处罚工作,并及时向学校研究生院报送评定结果。
5、负责研究生政审、德育考评、毕业生鉴定,开展研究生就业指导、职业规划及职业生涯设计,协助学校完成就业双选洽谈、毕业生推荐等工作。
6、负责办理研究生婚育、休学、转学、退学、请假、外出学习等相关事宜及医疗保险办理、理赔等协调工作。
7、负责预防与处置研究生各类突发事件,实施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及应急预案。
8、学生工作办公室配合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研究生报到注册,向学校研究生院报送研究生报到、学籍异动等相关信息及初步处理意见,组织学籍学历信息采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