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生工作的主要权限和职责
(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负责制定并上报学院学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3.全面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定期上报学生思想状况,及时解决涉及学生健康成长和切身利益的相关问题。
4.负责选拔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生党校培训。负责开展“四进”公寓工作。
5.建立学院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制定管理细则,组织开展学生学风建设工作。
6. 在学校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中心指导下,组织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建立学生心理健康辅导站和心理健康档案。
7.负责新生报到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新生入学教育活动。
(二)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1.负责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重大情况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
2.负责留校察看(不含)以下违纪学生的纪律处分,报学校备案。负责提出留校察看(含)以上违纪学生纪律处分的意见,报学校审批。
3.负责学生文明宿舍建设,定期开展学生宿舍文明行为规范教育、卫生安全督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妥善处理突发性事件和上报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建立健全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学生奖、贷、助、补、减工作
1.负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及校级以上(含)各类奖、助、补的评选、公示及上报工作
2.负责开展学生校级(含)以上各类奖、助学金答辩等相关工作。
3.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及时更新完善贫困生数据库。
4.负责对学生进行生源地贷款政策的宣传和培训,解答学生疑问,协助学生办理贷款手续。
(四)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队伍建设
1.负责对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日常工作进行指导,建立值班工作机制。对学生管理队伍进行教育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专、兼职辅导员年度考核和评优工作,并上报学校备案。
2.负责区级(含)以上优秀辅导员、辅导员年度人物的推荐,组织辅导员参加技能大赛等活动。
(五)招生工作
1. 负责专业招生计划的分析、论证、申报,并根据批准的招生计划,协助学校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2.协助学校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六)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
1.负责本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协调。
2.做好就业创业宣传教育指导工作。
3.配合学校进行各级各类人才市场建设,组织召开本专业专场招聘会。
4.负责院级就业基地、就业见习实习基地建设、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和创业成果孵化基地建设。
5.维护学院就业创业网站,建立用人单位信息库和毕业生信息库,向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发布就业信息,接受学生和有关用人单位的咨询。建立未就业毕业生信息档案,继续为其提供跟踪就业指导和服务。配合学校做好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征兵入伍等服务工作。
6.制定学院年度就业工作方案,确保就业目标的完成,及时、准确的向学校报送就业情况。
7.负责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和就业市场需求及走向的调研、分析、预测工作,为专业学科调整和教学改革提供参考。
(七)毕业生就业派遣离校工作
1.负责审核毕业生就业推荐材料,对毕业生的综合素质、综合表现、综合技能进行全面鉴定,并报学校。
2.负责校级(含)以上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工作。
3.负责毕业生就业违约的初审。
4.制定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进行毕业动员,组织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
5.协助学校做好毕业生的教育工作(包括就业观念教育、崇尚廉洁教育、就业知识讲座、就业形势分析等)。
(八)负责本学院学生军训工作
(九)按照学院学生工作目标量化体系,高质量的完成学院学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