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系、学位点: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要求,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16]35号)和《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转发给你们。
学院已制定相关办法的学习方案,要求各学系、学位点高度重视本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并按照相应时间做好《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要求做到全员覆盖,学有成效。学习结束后各学系、学位点通过撰写通讯稿、学习心得体会等形式报送学院科研办做为此次学习《办法》的总结。
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办法》的进度计划
1.学院网站上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的通知》和《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通过微信等媒介通知每位科研工作者、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认真自学此《办法》,并做好学习笔记。(2016.9.23-2015.9.26)
2.各学系、学位点认真组织科研工作者、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召开学习《办法》的讨论会。(2016.9.27-2016.9.30)
3.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解读,召开科研工作者、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学习两个《办法》的座谈会。(2016.10.8-2016.10.15)
《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doc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