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增强学院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出勤考核
(一)严格遵守按照学校劳动纪律要求,学院副高(含副高)以下及担任行政职务人员实行坐班制。考勤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部门人员考勤,并建立相应考勤记录,每月20日前将考勤结果上报学院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将会不定期抽查。
(二)学院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内或节假日,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无故不接听电话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学院通报批评或扣发通讯补贴。情节严重者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三)教职工考勤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对不能严肃履行考勤的相关人员,学院视情况予以处理。
二、 病假
请病假者必须递交医院医生疾病诊断书,急症者可先电话请假或未履行请假手续,待病情缓解时,要补办请假手续,无病历证明,则按事假处理。
三、 事假
学院职工因正当理由需请假时,必须本人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未办理手续者一律按旷工论处。如遇突发事件可电话或托人请假,随后补办相关手续(一天以上)。外出参加会议培训等及时请假备案。
四、准假权限
1天由部门学系负责人批准; 3天由主管院领导批准,报办公室备案;3-7天以上由学院主要领导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向院领导履行请假手续),并按照皇冠welcome官网请销假制度进行。
五、请销假程序
1.请假程序。自下而上.个人填写请假条,部门负责人签字,学院主管领导签字。1天以上者学院主要领导签字。签字后的请假条学院办公室按时间备案。
2.休假结束后及时销假。
3.处罚。不按时履行请、销假手续,按《基础医学院奖励性绩效性工资暂行发放办法》执行。
六、其它假期,如探亲假、生育假、丧假等按《皇冠welcome官网关于加强教职工请假管理的暂行规定》执行。
七、学院不定期抽查,不在岗按旷工处理。
基础医学院教职工请销假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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