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院学术委员会是我院最高学术咨询评审机构,在学院党政领导下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及科学研究等工作起咨询与参谋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职责。
第二条 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与任务
(一)对学院科技发展规划、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师资队伍建设、科研方向等重大事项进行讨论,提出咨询或评议性意见。
(二)评议、推荐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及团队。
(三)指导、评审、推荐各级各类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项目及成果。
(四)提出与学术活动有关的规划或建议,组织、协调学院内外重大学术活动。
(五)受理学院知识产权纠纷的学术评议,审议事项。
(六)审定学院有关科技奖励及科研考核评估办法。
(七)指导各学系学术会议工作。
第三条 学术委员会委员的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和科技事业。
(二)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并具有指导科学研究和培养人才的水平与能力,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在职科技人员。
(三)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坚持原则,办事公道,身体健康。
附:
新一届基础医学院学位(学术)分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刘娟
副主任:胡建国、李光华、侯绍章
秘 书:薛姝婧
委 员:刘娟、胡建国、李光华、侯绍章、徐涛、徐方、赵巍、王银、杨志伟、扈启宽、裴秀英、李军平、常青、景丽、杨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