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教技[20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推进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教育信息化的总体部署,我部组织编制了《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选择。制定和实施《规划》,建设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实现教育思想、理念、方法和手段全方位创新,对于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学习型社会和人力资源强国具有重大意义。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把教育信息化摆在支撑引领教育现代化的战略地位,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广泛组织开展学习,深刻理解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重大意义和《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发展目标、发展任务、重点项目和政策措施,进一步增强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要加强统筹协调,制定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有力、有序推进《规划》的组织实施。要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教育信息化工作。要落实工作责任,严格督查考核,切实把《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各地区、各部门、各高校在落实《规划》过程中出台的重大举措和取得的重要成果,应及时报告我部。
附件: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