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及教育部2011年的工作重点,全面落实“鼓励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政策措施,开辟到基层单位就业新渠道”等相关政策、方针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政策,紧紧围绕学校党政工作中心,现就做好我校2011年大学生就业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强力机制
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将预计达到650余万人,比2010年增加20余万人。我校2011年预计毕业生人数为1473人,其中研究生286人,本科生837人,高职(专科)350人。为确保我校2011年大学生就业水平稳中有升,大学生就业工作要继续实施“一把手”抓就业责任制,采取校、院两级管理工作体制,坚持“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工作原则,实行“全程化”就业指导教育模式,搭建就业信息平台,开拓有效就业市场,提供优质就业服务,提高就业指导服务工作水平,努力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
二、广泛拓展就业渠道,扩大区外就业市场
1.继续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常调研、多联系”的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各种人力资源,加强与就业实习基地的联系。组织好各类招聘活动,为毕业生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各学院要根据自身特点,按专业类型自行组织招聘会,同时有选择地参加全国性、地区性、行业性的招聘双选活动。
2.利用学校及各学院的就业网络资源,搭建远程就业服务平台,通过网络信息模块,开展丰富多彩的网络招聘活动;
3.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毕业生到乡镇社区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见习”、“毕业生到行政事业单位就业见习”等项目计划。
4.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大学毕业生预征兵工作。及早启动2011年高校毕业生入伍咨询服务工作,将国家和自治区对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优惠政策及早传达到每位毕业生。
三、创新就业服务模式,全面提升就业择业观
1.利用校园的宣传互动作用,春季举办第六届毕业生“就业双选服务月”活动,广泛开拓就业市场,力促2011届毕业生充分就业。
2.在秋季学期举办第六届“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月”活动。通过在低年级开展职业生涯设计、专业思想教育,在中高年级开展就业创业教育、加强就业素质培养,在毕业年级突出服务基层教育等活动,全面指导学生,奠定就业基础。
3.关注“双困”毕业生(特别是低保家庭学生)、残疾毕业生和少数民族毕业生的就业状况,按需提供就业援助。各学院要加大帮扶力度,建立有效的帮扶机制,深入了解学生情况,开展个别指导、培训与咨询,帮助他们提高综合素质、心理承受能力和求职竞争力,对“双困”学生,给予一定求职补贴。
四、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教育管理工作
1认真做好2011届毕业生毕业典礼、区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表彰工作。
2.加强毕业生离校前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各学院要及时掌握毕业生思想动态、妥善化解潜在矛盾,保证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倡导毕业生诚信守纪,认真做好毕业考试、清缴学费、按时归还贷款、爱护母校一草一木、按时办理各种离校手续等工作。
3、组织开展各类就业讲座,以毕业时的心理反应为主要内容,如“离别之情,感恩之心,报国之志”、“梦——启航”、“毕业离别情绪和涉足社会的心理应对”等主题讲座。开展“我为宁医留下一段佳话”为主题的征文活动。
4.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确保就业安全和校园稳定。引导毕业生调整就业心态,加强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诚信教育;对毕业生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健康服务,做好毕业生心理疏导工作,帮助毕业生解疑释惑、排忧解难;加强防范招聘欺诈和传销陷阱教育,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毕业生就业安全和校园稳定。
五、细化管理职能,认真做好日常服务工作
1.全面做好2011年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及时发布就业信息,细致周到地做好就业后续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准确做好2011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截止8月31日)统计工作。
2.认真开展2012年毕业生就业引导工作。在2012年毕业生下实习点前,完成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和《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发放等工作,引导毕业生及早转变观念,合理定位,处理好实习、考研、就业三者之间的关系。
六、重视宣传引导,营造促进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就业宣传工作,要把新闻宣传作为大学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促进就业的政策、取得的显著成效和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要广泛宣传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就业政策和学校出台的各项措施办法,充分发挥政策在促进毕业生就业方面的作用。同时,要高度关注舆情动态,保持与新闻媒体的良好沟通,主动引导舆论,加强正面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毕 业 生 就 业 处
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