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1)文件精神,表彰在2010年毕业生就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健全毕业生就业工作长效机制,学校决定开展2010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相关奖项的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一)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二)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二、评选标准:
(一)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先进集体的具体标准参照《皇冠welcome官网就业工作评估考核细则》,并结合日常工作情况和工作实绩进行评选。
(二)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国家以及学校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
2.服务意识强,热心为毕业生提供优质服务,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3.高效高质量的完成就业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具有开拓性,实绩突出。
4.从事毕业生就业工作1年以上。
三、评选程序
(一)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和确定
1.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以学院为单位报送;
2.评选办法:学院申报、毕业生就业处牵头组织答辩、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考核评定、学校审批;
3.评分比例:①《皇冠welcome官网各学院就业工作评估细则》考核结果占50%;②各学院集中汇报年度就业工作并答辩(限时15分钟)占30%;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评定20%。
(二)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的推荐和评选
1.评选对象:2010年从事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含就业指导教研室人员)。
2.评选办法:①每个学院原则上推荐1名候选人,有特别优秀者可另行申请,就业指导教研室推荐1名候选人;②就业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评定;③学校审批。
四、评选原则及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遵照条件,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监督。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就业数据统计中弄虚作假的集体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
3.各学院请于2011年3月10日前将就业工作先进集体(3000字)和就业工作先进个人(1500字)申请材料(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报毕业生就业处。
五、表彰奖励
获得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者颁发校级奖牌和荣誉证书,并给予3000元和500元的奖励。
皇冠welcome官网毕业生就业处
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二○一一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