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寒假毕业生档案转递时间如下:
2011年2月15日(星期二)
14:30—17:00
2011年2月22日(星期二)
14:30—17:00
联系电话:0951—6980062
注意事项:
1. 毕业三年之内的学生需带毕业生原件+报到证原件,
报到证凭就业协议书到自治区政务大厅办理:
地址:光明广场南侧 联系电话:0951—6026710
2. 毕业超过三年的学生需带毕业生原件+调档函原件,
调档函可以是工作单位或者人才交流中心开具。
3. 考上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同学需带毕业生原件+人事部门调档函原件办理。
4. 本部门只负责国家统招普通类的本、专科毕业生的档案转递工作,五年制专科、中专档案转递请联系4071319,成人类的请联系4091964。
毕业生就业处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