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政策问答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编印
2020年6月
目录
1.高校毕业生的范围是什么?
2.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途径有哪些?
3.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及标准是什么?
4.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程序有哪些?
5.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户口、档案如何管理?
6.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如何管理?
7.高校毕业生如何查询和转递人事档案?
8.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9.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就业社保补贴申领发放程序有哪些?
10.我区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主要有哪些?
11.什么是 “三支一扶”计划?
12.“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对象有哪些?
13.“三支一扶”计划的招募基本条件是什么?
14.“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加分条件有哪些?
15.“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间的生活补贴及社会保险是多少?
16.“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满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17.什么是“特岗教师”计划?
18.“特岗教师”计划招聘基本条件是什么?
19.“特岗教师”计划聘用的待遇有哪些?
20.参加“特岗教师”计划可享受哪些就业优惠政策?
21.什么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2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招募基本条件是什么?
2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生活补贴待遇是多少?
2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可享受哪些就业优惠政策?
25.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这里的“高校毕业生”如何界定?
26.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的年龄条件是多少?
27.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流程有哪些?
28.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有哪些鼓励政策?
29.我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主要享有哪些优抚优待政策?
30.自治区公共服务机构面向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提供哪些优待服务?
31.高校毕业生入伍发展有哪途径?
32.高校毕业生退役后复学升学是如何规定的?
33.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可以享受哪些经济补助?
34.我区现行应征入伍后就业创业的政策有哪些?
35.2020年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对象和工作内容是什么?
36.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的补贴有哪些?
37.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的实施部门及选派办法有哪些?
38.我区开展三年青年就业见习活动的意义?
39.我区开展三年青年就业见习活动是哪三年?
40.我区开展三年青年就业见习活动的见习对象包括哪些?
41.青年就业见习有哪些补贴?
42.如何参加(组织)青年就业见习活动?
43.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有哪些就业援助?
44.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45.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需提交哪些资料?
46.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包括哪些毕业生?离校前享受哪些帮扶政策?
47.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后,可以享受哪些就业指导和服务?
48.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后,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49.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50.高校毕业生怎样提升自主创业的能力?
51.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是多少?贷款期限有多长?
52.怎样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在哪里可以办理创业担保贷款?
53.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就业创业登记?
54.开展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评选有什么奖励?
55.鼓励应届大学毕业生自愿到基层单位就业和工作有哪些优惠政策?
56.鼓励大学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有哪些优惠政策?
57.高校毕业生到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有什么规定?
58.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给予房租补贴如何规定的?
59.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服务保障有哪些优惠政策?
60.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的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有哪些?
1.高校毕业生的范围是什么?
答:高校毕业生主要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高职)生、本科生和研究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2.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途径有哪些?
答:一是各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二是国家各级党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三是各类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四是通过服务基层项目就业:主要有“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选调生)”、“特岗教师”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五是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六是参加青年就业见习;七是灵活就业;八是公益性岗位安置;九是自主创业;十是应征入伍;十一是继续升学(专升本、本升研、研生博和出国留学等);十二是到自治区外或境外就业。
3.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及标准是什么?
答: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和在宁就读的湖北籍毕业生,每人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500元提高到2000元。
4.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程序有哪些?
答:(1)自治区内各高等院校在毕业学年第一学期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材料应附毕业生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家庭贫困残疾人证、身有残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国家助学贷款证明和特困人员证明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等。
(2)各高等院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求职创业补贴人员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公示无异议的毕业生,由院校初审后报送所在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3)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各高校申报的材料复审后,将符合条件享受补贴的毕业生名单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并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于毕业学年10月底前发放完毕。
5.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户口、档案如何管理?
答: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并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
6.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如何管理?
答: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7.高校毕业生如何查询和转递人事档案?
答:毕业生人事档案查询,一般可以根据毕业时学校派发的《报到证》上面派遣单位进行查询。已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由毕业学校寄到工作单位。已在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由毕业学校寄到工作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在学校或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8.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1)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除涉密等不适宜公开招聘的特殊岗位外,按规定应当实行招聘信息、招聘过程和招聘结果公开,并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2)科技型小微企业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0%)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3)中小微企业(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4) 取消高校毕业生户籍限制,允许包括专科生在内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就业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
9.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就业社保补贴申领发放程序有哪些?
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吸纳毕业生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后,可向所在地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登记表》,并附高校毕业生相关信息资料(毕业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等),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由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发放。在补贴资金申报发放程序上严格按照“每一年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第二年自主申报,第三年集中一次性支付”的方式进行。
10.我区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主要有哪些?
答:主要有四项: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选调生)选聘”计划,“特岗教师”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履行约定服务期限的,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对国家助学贷款予以代偿。
11.什么是 “三支一扶”计划?
答:“三支一扶”计划是每年有计划地招募适当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为促进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招募的“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限2年。招募按照公开计划、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组织派遣的方式进行。
12.“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对象有哪些?
答:自治区外宁夏生源及自治区内各高等院校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类等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和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应届毕业生。
13.“三支一扶”计划的招募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1)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
(2)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其中,支教毕业生必须持小教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支医毕业生必须是医学类相关专业毕业生。
(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能胜任工作需要。
14.“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加分条件有哪些?
答:对于残疾人家庭、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给予笔试成绩加5分的照顾。
15.“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间的生活补贴及社会保险是多少?
答:“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间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大学生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新聘用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发放,并根据我区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化以及同岗位人员待遇情况适时调整。“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间按规定全部参加服务地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包括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
16.“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满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1)自治区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计划名额中定向招录和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2)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允许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招聘。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4)“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年度、期满考核合格者,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按其到基层服务年限计算工龄(2009年起招募的毕业生工龄以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期限为依据)。
(5)“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有创业意愿的,纳入本地“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计划”、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等,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等创业公共服务,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创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的,可按规定同等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鼓励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互联网+”、电子商务领域网上创业,经工商注册登记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注册登记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
17.什么是“特岗教师”计划?
答: 为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安排部署,自2006年起,我区组织实施了特岗教师计划,公开招募高校毕业到“两基”攻坚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特岗教师聘期3年。
18.“特岗教师”计划招聘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应聘者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招聘岗位要求等有关规定,政治合格、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服从组织安排。
(1)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基本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初中特岗教师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小学特岗教师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条件。
(2)宁夏2020年“特岗计划”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③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服从组织安排;
④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⑤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6月12日及以后出生);
⑥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特岗计划”县(市、区)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各招聘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
⑦应聘初中岗位的,须持有初中相应学科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须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2020届、2019届、2018届高校毕业生执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但须在聘用期1年内取得与聘用岗位学科、学段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3)地方“特岗计划”( 小学教师)定向招聘人员基本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宁夏户籍,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条件,在宁夏参加过支教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其它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
下列人员、情形不得报考:
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被开除公职的;
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④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特岗教师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⑤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⑦新招(录)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
⑧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⑨现役军人;
⑩持幼儿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⑪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9.“特岗教师”计划聘用的待遇有哪些?
答:由用人学校与聘用的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3年(含半年试用期),聘用期间纳入现行人事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聘用期间如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或年终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在3年服务期内,国家与地方特岗教师不得互调、不得跨市、县(区)调动,不得安排到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
特岗教师在聘用的三年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包括绩效工资),其它津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同时,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服务地区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20.参加“特岗教师”计划可享受哪些就业优惠政策?
答:(1)特岗教师三年聘期结束后,对服务期满、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在编制和岗位总量内,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基金等手续。
(2)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教师,在三年期间,有一次被评为优秀,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岗教师三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三年基层教学实践。
21.什么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答:为通过志愿服务社会化动员方式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去、到最需要的地方锻炼成才、贡献力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促进高校毕业生健康成长,我区按照共青团中央等国家有关部门的统一组织,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县的乡镇从事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
2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招募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 ①当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科学历不要求学位证书);
②当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
③宁夏高校毕业生及宁夏生源区外高校毕业生;
④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强,身体健康,认可志愿服务理念,自愿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优先录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② 已参加过“西部计划”服务的不得再次报考;
②非当年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③现役军人及在职人员。
2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生活补贴待遇是多少?
答:(1)自2017年起,宁夏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各市、县(区)事业单位新录用大学本科生转正定级工资标准确定,全区西部计划经费按照区分项目、分级承担的经费筹措原则实行。(2)参加社会保险补贴。西部计划志愿者在岗服务期间,按照当地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志愿者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由各级财政统筹解决。志愿者社会保险缴纳标准参照自治区统一缴费规定缴纳,并随着全区缴费规定给予调整缴纳标准。
2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可享受哪些就业优惠政策?
答:(1)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本人要求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予以保留,服务期间,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按照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社、教育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人社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单位后,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2)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3)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以参加宁夏本地公务员定向考试。(4)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25.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这里的“高校毕业生”如何界定?
答:指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学生、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学生。
征集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以男性为主,女性应届毕业生征集根据军队需要确定。
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并取得毕业所需学分,仅需再完成毕业实习即能毕业的,可在当年秋季报名应征入伍,享受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有关优惠政策。
26.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的年龄条件是多少?
答:高职(专科)毕业生当年为18-23周岁,本科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到当年24周岁。
27.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流程有哪些?
答:(1)有应征意向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夏秋季征兵开始之前登录“大学生应征入伍网上报名平台”进行报名,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交所在高校征兵工作管理部门。
(2)毕业生离校前,在高校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符合条件者确定为预征对象,高校协助兵役机关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毕业生本人,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初审、初检工作最晚在7月15日前完成。
(3)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组织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征集的,结合初审、初检工作同步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在毕业生离校前完成预定兵,9月初学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为其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7月30日前将户籍迁回入学前户籍地,持《登记表》和《申请表》到当地县级兵役机关参加实地应征,经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的,9月初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
28.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有哪些鼓励政策?
答:(1)优先征集。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
(2)优待政策。由中央财政提前下拨预算,保证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时发放到位;入伍大学生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
(3)选用培养。在士官选取、士兵提干、报考军校、保送入学等方面按规定优先培养。
29.我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主要享有哪些优抚优待政策?
答:尊崇优待、入伍发展、复学升学、经济补助、就业创业。
30.自治区公共服务机构面向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提供哪些优待服务?
答:(1)挂牌慰问。各市、县为入伍对象家庭挂光荣牌,重大节日安排慰问。
(2)免费乘车。持军警卡、双拥卡免费乘坐公交车。
(3)免费游览。免费游览区内旅游景区、公园、博物馆、纪念馆和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
(4)税收优惠。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从事个体经营的,三年内每户每年14400元定额减税;对自治区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企业实行每人每年9000元定额减税。
(5)优先服务。机场、车站、旅游景点、公园和长途客运、金融、政务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享受优先服务。
以上政策银川市已普及,正向全区推广。
31.高校毕业生入伍发展有哪途径?
答:(1)可直接选拔为军官。具体条件是:二本以上的毕业生士兵;三本毕业生、在服役期间担任班长或副班长,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军事训练标兵的士兵。
(2)报考军校优先。在校生士兵报考军校,执行普通士兵考学有关政策,年龄放宽1岁(不超过23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
(3)选取士官优先。优先选取士官,优先安排参加专业技术培训,优先安排担任班长骨干。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参照从地方直招士官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
32.高校毕业生退役后复学升学是如何规定的?
答:(1)复学(入学)转专业。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在部队获得优秀士兵、受到嘉奖,本人提出调整专业,在学校无违纪违法行为的,允许其转入本校同批次专业。
(2)考试升学加分。大学生士兵退役后3年内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报考区属院校的总分加20分)。退役复学或入学,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荣获三等功以上(含三等功)奖励的,原是专科生的,毕业后可免试升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 。
33.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可以享受哪些经济补助?
答:(1)国家实行教育资助。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按本科四年学制计算,补偿、减免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最高为32000元。
(2)军队发放津贴和退役补助。征集入伍后,义务兵阶段按月发放津贴,以内陆地区部队为例,每月平均标准约为1050元,到边疆、高原及艰苦地区服役,津贴标准再提高2-3倍。此外,退役时发放一次性退役金,约为14000元。服两年义务兵役后,领取津贴和一次性退役金一般在39000元左右。
(3)人民政府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自治区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基础标准统一为每人40000元,大学毕业生在此基础上再增发5000元;服义务兵役期间,市、县人民政府对其家庭按年发放优待金,按上年度测算,全区优待金平均基础标准约为每年9200元(随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动态增长,共发放2年),其中,本、专科在校生分别再增发50%、30%,大学毕业生在此基础上再各提高20%的增发比例。以大学本科毕业生为例,服两年义务兵役后,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和优待金约79000元。
34.我区现行应征入伍后就业创业的政策有哪些?
答:(1)安排工作。士官服役期满12年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2)国企定向招录。自治区内大型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每年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不少于5%的工作岗位安置退役士兵。
(3)报考定向公务员。同 “三项目”人员共享15%的自治区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考计划。
(4)提供创业小额贷款。自主创业三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支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每人可向当地支持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5)提供教育培训条件。对退役士兵免费提供1次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其提供就业指导
35.2020年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对象和工作内容是什么?
答:实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区外宁夏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专业不限。实习岗位主要是科技、教育、水利、卫生、司法、民政、移民、扶贫开发、扶残助残、计划生育、就业、社会保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机关事业单位。实习时间为1年(2020年8月1日-2021年7月31日)。实习期满,毕业生自主择业。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稳定实习岗位,对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实习期满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习时间可继续延续1年,政策执行至2021年7月31日,生活补贴、意外伤害保险等继续按原政策规定执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按宁人社规字〔2020〕11号执行。
36.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的补贴有哪些?
答:高校毕业生实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贴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现行标准为: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大武口区、惠农区为一类区,每人每月1660元;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平罗县、利通区、青铜峡市、沙坡头区、中宁县为二类区,每人每月1560元;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海原县,同心县、盐池县、红寺堡区为三类区,每人每月1480元。高校毕业生实习期间,各市、县(区)要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商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统一购买不高于50万元额度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凡在岗不满三个月的高校毕业生,离岗后其意外伤害保险自动失效,新到岗高校毕业生继续享有原购买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对于实习期满6个月以上,且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按照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37.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的实施部门及选派办法有哪些?
答:(1)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实习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局牵头组织实施,并负责高校毕业生到区直部门事业单位实习的报名、选派以及协调自治区财政厅发放生活补助等工作。
(2)高校毕业生到各市、县(区)事业单位实习由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属地选派、属地管理原则,自行安排辖区县(市、区)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实习。市、县(区)实习毕业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由各市、县(区)财政部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上报的毕业生在岗人数及考勤考核情况予以核拨。
(3)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实习采取网上发布实习岗位需求信息、毕业生自愿报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选派、实习单位管理、财政发放补贴的办法进行。
38.我区开展三年青年就业见习活动的意义?
答: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共青团中央 全国工商联关于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吸引支持大学生在宁创新创业就业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开展见习活动,建立健全支持青年见习制度和工作体系,确定一批企业、社会组织作为青年见习基地,提升见习服务保障能力,力争使符合条件、有见习意愿的失业青年都能获得见习机会,增强就业能力,形成有利于促进青年就业的长效机制。
39.我区开展三年青年就业见习活动是哪三年?
答:自2019年至2021年,在我区用三年时间开展2700名以上未就业青年见习活动。见习活动期满,见习者自主择业。
40.我区开展三年青年就业见习活动的见习对象包括哪些?
答:见习对象为具有宁夏户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41.青年就业见习有哪些补贴?
答:见习期限3-12个月,见习期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并为其购买保额为50万元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其中对于见习期满6个月以上,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给予最长1年的养老保险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42.如何参加(组织)青年就业见习活动?
答:(1)征集岗位。见习基地填报《宁夏青年见习基地需求表》,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发布信息。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门户网站、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微信平台发布见习单位岗位需求信息。
(3)组织报名。青年见习不受地域限制。凡符合见习对象条件的未就业青年,可在全区范围内选择见习基地。
符合见习报名条件人员到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名,须携带毕业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就业创业登记证》。
(4)组织派遣。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双向选择、择优见习的原则,帮助见习青年和见习基地实现供求对接,派遣见习青年到见习基地见习。见习基地和见习青年须签订《宁夏青年见习协议书》,并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43.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有哪些就业援助?
答:对就业困难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有劳动能力但处于失业状态的低保家庭等人员,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缴纳社会保险并按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安置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对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44.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并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其实际缴费的三分之二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45.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需提交哪些资料?
答: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按规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创业服务局)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资料包括:由灵活就业人员签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盖章确认的、注明具体从事灵活就业的岗位、地址等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等凭证资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支付给申请者本人。
46.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包括哪些毕业生?离校前享受哪些帮扶政策?
答: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是指:来自城镇低保家庭、农村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
为帮助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高校一般都会安排经费作为困难家庭毕业生的求职创业补助。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符合条件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47.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后,可以享受哪些就业指导和服务?
答:国家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行实名制登记制。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政策。有意愿参加就业实习或见习的,可按规定提供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生活补贴;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有创业意愿的,可以享受有关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创业服务等扶持政策。
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已将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就业援助体系,建立专门台账,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和重点帮扶,并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或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得到就业援助、社会保险补贴或公益性岗位补贴等。
48.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后,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⑴放宽失业登记人员范围。凡在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均可在户籍地或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
⑵失业保险待遇。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由失业保险基金发放失业保险金,其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一致。
从2020年5月1日起,将失业保险金标准从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5%提高到90%。
⑶失业保险金核发。取消失业人员60日内申领失业保险金时间限制,就业部门应当依法依规审核领金资格,不得附加和捆绑培训等其他条件,不得要求失业人员转移档案,不得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记入职工档案。
49.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1)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最高给予20万元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政策支持;创办小微企业的,最高给予300万元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政策支持。
(2)税收优惠:一是应届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自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缴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法享受地方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二是对自主创业的,月销售额、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营业税。三是对持有《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规定期限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四是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创业证》已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年5200元定额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3)享受创业补贴:在校大学生或毕业2年内大学生在创业初始阶段经登记注册并正常营业3个月以上的,在登记注册后半年内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可给予一次性初始创业补贴3000元,对在固原市等贫困县(区)创业的,补贴上浮30%;自登记注册之日起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可一次性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开展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评选奖励活动,对每年评选出的自治区级、地市级、县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每个给予1-10万元的奖励。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4)免费创业培训: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及时向社会发布本地区政府补贴培训职业目录,使每一名有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都能得到高标准、高质量的职业培训,并参加技能鉴定,鉴定合格的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切实提高创业就业能力。
(5)提供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6)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对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园区(基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众创空间的大学生,由创业园区等协助办理享受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同时创业园区通过减免房租、水电和网络费及办公设备设施使用费等“一站式”创业服务,降低创业成本,减少创业风险,提高创业成功率。
(7)支持和鼓励大学生创办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个体经营。切实推进自治区、市、县(区)“一站式”人才服务窗口建设,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和咨询服务,开设大学生等各类人才投资创业办理证照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放宽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登记条件,打造高效营商环境。
50.高校毕业生怎样提升自主创业的能力?
答:各高校广泛开展创业教育,积极开发创新创业类课程,完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将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学分管理。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已形成一些成熟的创业培训模式,如“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SYB”(创办你的企业)、“IYB”(改善你的企业)和网络创业培训等;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参加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及实训,来提高创业能力。
51.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是多少?贷款期限有多长?
答: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个人贷款额度从最高15万元调整到最高20万元,其中,对毕业5年内在我区创业的大学生,可提高到最高30万元,贷款期限3年,累计可享受3次。
52.怎样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在哪里可以办理创业担保贷款?
答:创业担保贷款按照自愿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并推荐、经办金融机构审核放贷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申请人可以在创业所在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不受户籍限制。
53.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就业创业登记?
答: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规定,为已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对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登记失业并办理《就业创业证》,纳入户籍所在地失业人员统一管理,落实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回到原户籍所在地报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能够免费享受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
54.开展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评选有什么奖励?
答:开展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评选奖励活动,对每年评选出的自治区级、地市级、县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每个分别给予10万元、7万元、2万元的奖励。
55.鼓励应届大学毕业生自愿到基层单位就业和工作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鼓励应届大学毕业生自愿到我区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基层单位就业和工作,对服务期满3年以上(含3年)和相关条件的,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由自治区代为偿还。
56.鼓励大学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1)鼓励有就业培训愿望的大学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按照自治区确定的补贴标准给予相应的职业培训补贴。
(2)对大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合格人员,核发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并按照自治区确定的补贴标准给予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57.高校毕业生到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有什么规定?
到中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的大学生,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获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58.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给予房租补贴如何规定的?
答:大学生毕业5年内,因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场地有限或经营项目不适合难以进入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创业的,经创业地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批准在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外租用经营场所的,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每年每户不超过经营场所实际租赁费的50%,最高不超过8000元给予房租补贴。房租补贴按先缴后补的原则,由个人向创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59.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服务保障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1)各地就业创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为大学生办理《就业创业证》,提供就业指导、岗位推荐、就业援助、社保补贴和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实名制登记服务。免费为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大学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开业指导、融资服务、创业孵化、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新创业服务。对实名登记的非本地户籍的自主创业大学生,给予与本地户籍自主创业大学生同等的政策扶持。
(2)坚持用人单位主导、社会参与、资源共享的原则,支持用人单位通过建设、购买、租赁的方式,多渠道推进人才公寓建设,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提供周转。大学生毕业3年内在全区各地就业创业且在就业创业地无自有住房的,且符合当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可凭毕业证和常住户口向当地用人单位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优先申请租住人才公寓、公租房或租房补贴;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当地政府可适当给予购房补贴。
(3)各级政府就业创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为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档案托管、流动党员、团员组织关系管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大学毕业生可凭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材料到当地政府就业创业人才服务机构咨询办理。
60.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的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有哪些?
答:(1)每年上半年,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组织共同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月)”活动,发挥民营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作用。
(2)每年秋季,以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全国部分大中城市高校毕业生联合招聘专场等活动。
(3)每年冬季,以应届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联合教育部门共同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
(4)就业创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组织以企业为主体的用人单位进校园开展招聘等活动,对高校毕业生加强就业指导、提供就业信息、组织创业培训、强化就业援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