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图什市面向内地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简 章
经新疆阿图什市委、人民政府批准,阿图什市面向内地各大医学院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人,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卫生事业,具有为卫生事业奉献的精神。
2、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
3、招聘人员以农村户口为主。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民族不限,男女不限。
4、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1)政治思想不合格者;(2)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者;(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责令退学者;(4)在学籍、学历和户籍等弄虚作假者。
二、招聘岗位
1、临床医疗专业:19人,大专以上学历,30岁以下。
2、病理学专业:1人,大专以上学历,30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 8日。
2、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林静 18997691235
(二)报名方法
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随带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毕业证书或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执业资格证书或卫生专业资格(职称)证书及复印件一份。
(三)面试
招聘工作采取面试的办法,参照所在院校的学习成绩和鉴定,历届有相关从业资格证或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最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择优聘用。
四、聘用方式
1、对自愿到新疆阿图什市工作的学员,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需与阿图什市人事部门签订协议书,并自愿在新疆阿图什市人民医院工作8年方可申请调动,否则算自动放弃。
2、经聘用后试用期一年,工资按事业单位新参加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转为国家正式职工,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正式职工工资标准执行,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3、对应聘人员政府给予住房优惠政策,有意购买者提供3.5万元55平米住房(市场价8万元),租住者月租110元。还可享受政府集资房85-95平米(均价1200元/平方米)。
五、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新疆阿图什市人事局、阿图什市卫生局组织实施。
六、招聘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阿图什市纪委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
监督电话:0908-4222362
新疆阿图什市卫生局 新疆阿图什市人事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