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兰州军区空军部队拟接收部分地方高校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信息发布如下:
一、接收数量及范围
1.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20-25名。以2015年毕业的医学专业全日制应届本科生为主,全日制研究生不超过20%(不招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是二本以上统招生或保送生,临床医学、全科医学专业毕业生比例不少于70%。不接收基础医学、法医、护理学专业和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三本、专升本学生、预科生、留学生。
2.部队急需理工类专业研究生4-6名。主要是电子信息工程、信号处理、通信工程、战场监视系统、电子对抗、光电信息等相关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其中,接收“211工程”高校毕业研究生不少于1-2名。
3.政工专业研究生3-5名。只接收“211工程”“985工程”高校毕业的研究生,以法学专业为主,接收部分哲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心理学和新闻传播学等专业毕业生。
4.外语和民族语言专业2-3名。只接收维语专业。
二、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入伍动机端正,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服从组织分配。
2.学习成绩良好,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
3.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年龄分别为24、29、34周岁以下(截止2015年8月31日),五年制医疗专业可放宽1岁。
4.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检检查标准》。
5.同等条件下,志愿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党员或预备党员,担任过学生干部1年以上的,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的,边远艰苦地区的毕业生优先接收。
具体接收条件及考核、政审、体检、体能考核、复检等工作按照军队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事项
接收对象通过考核后,由军队按有关规定办理入伍、任命等相关手续,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官,工作单位以西北五省(区)空军部队为主。
请贵校及时向学生发布信息、组织报名、按条件进行初审。报名对象应准备好身份证、学生证、自荐材料及相关证书等材料,做好面试考核等准备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最终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8日。
联系人:
王天民 0931-5292422 15682820895
袁小刚 0931-8950336 13919921003
兰州军区空军政治部干部处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