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处是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与指导下,主管学校科学研究与开发、科研平台及科技人才团队建设的行政部门,主要做好科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服务指导等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 编制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制定科研管理制度;
二、 开展学校科研工作指导、管理与服务;组织各类科研项目申报、推荐、立项工作;
三、 开展国家级重点重大项目的动员、申报、辅导工作;
四、 负责学校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管理,推进科研成果转化;
五、 负责自治区及以上科技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团队项目申报及管理;
六、 组织建设、管理科研平台和研究机构;
七、 指导平台对外服务,统筹大型仪器设备共享;
八、 开展学校科研诚信建设;
九、 组织重大学术会议和校际学术交流活动;
十、 组织开展科研工作考核及绩效核拨;
十一、 负责科技合作及科协相关工作。
设综合科(科协办公室)、项目管理科、科研平台管理科3个科级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