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科字[2020]023号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实施办法》(宁组发〔2018〕5号),自治区社科规划办组织开展2020年度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引才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0日期间,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实施办法》规定的A、B、C、D、E类人才(具体分类见附件1),及在此期间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在职工作人员。
2.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3.正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年度项目以及其他省部级以上项目的人员,不再参加此次项目申报。待在研项目结项后(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可在下一年度申报社科规划项目(引才专项)。
4.符合此次申报条件但本人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不可申报下一年度引才专项资助。
5.项目申请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6.已经在科技厅申报过引才专项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二、选题要求
申报项目要围绕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围绕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来确定选题;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一批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现实性和针对性、对决策咨询有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三、材料要求
1.申请人参照代码表(附件2)填报申请书(附件3)及活页(附件4),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主持人及所有参与人本人亲笔签名,申请书一式3份和《活页》一式7份,活页中不得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所有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并保证电子版与纸质版一致。同时提交博士学历证明复印件做为职称材料(一式2份)。
2.各部门填报项目汇总表(附件5)。
3.各单位务必严格审查,要对项目是否涉及敏感问题、申请人的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研的省部级项目、本次项目申请人参与他人项目的数量等情况严格审核把关。
各单位于5月14日上午12点前将个人申报材料及部门汇总表1份送部门汇总表1份送至新校区东门门房,每人一个文件袋,注明“姓名+项目类别+科技处收”。电子文档由申报单位汇总后打包整体以私信方式发送至科技处,每人一个文件夹以姓名命名,申请书以“姓名”命名,活页命名为“活页”。
联系人:李元杰
联系电话:13895413276
附件:
1.
自治区社科规划办相关通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实施办法附件1:关于开展2020年度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引才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2.
代码表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3.
引才专项项目申请书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引才专项)申请书.doc
4.
活页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引才专项)《课题论证》活页.doc
5.
部门汇总表附件5:自治区社科规划引才计划项目汇总表.xls
科技处
202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