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科字[2019]064号
各学院(部)、各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管理,规范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提高科研项目的完成质量及结题率,学校将组织开展2019年度科研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5年立项及本年度应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NSFC)项目,所有在研的教育部“春晖计划”项目、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卫计委项目、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及校级科学研究项目(含优势学科群项目)。
二、检查内容
1.项目执行情况,主要包括:进展状况、阶段性成果、人才培养情况及目前存在的问题;
2.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包括是否按预算执行、预算支出合理性及支出进度等。
三、检查形式及时间
本次检查委托各项目所在学院(学科群)于11月15日之前完成项目检查,检查可以采取书面或口头汇报两种形式,具体检查形式由学院(学科群)自主决定。各部门检查结束后于11月20日前提交所有项目检查材料、部门检查报告及各类汇总表(附件1)。
四、材料要求
1.结题
凡已按照项目计划任务书完成研究工作,成果形式及数量与任务书一致。项目负责人填写并提交相应结题报告(附件2-4)3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须将已经发表论文复印件装订在结题报告后。注意:各类项目结题时,如果以论文形式结题,至少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与项目内容相关的论文,且需标注有相应的项目资助字样及项目编号。
(1)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标准
A重点项目
项目结题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至少公开发表与项目内容相关的核心期刊论文1-2篇,或SCI收录论文1篇;
②申请专利1项;
③在相关研究领域及方向获得自治区及以上项目资助;
④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成果转化并产生一定经济效益。
B一般项目:必须公开发表与项目内容相关论文1篇。
C特殊人才科研启动项目:至少公开发表与项目内容相关核心期刊论文3篇,或SCI收录论文1-2篇,或申请专利1项,或在相关研究领域及方向获得自治区级以上项目资助。
D优势学科群建设科研项目(由各优势学科群按照以下条件自主组织项目结题验收,并于11月20日前提交验收总结及结论)
重点孵育项目:以SCI论文、专著、宁夏科技进步奖、专利或获得国家级高层次科研项目等形式结题,重点项目实行结题验收制,鼓励项目任务完成后做成果评价及。
开放项目:以公开发表2-3篇学术论文、通过自治区科技成果鉴定、出版专著等形式结题。
(2)宁夏自然基金、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程序:科技厅支持的各类科研项目采取会议验收、网络评审验收、结题等形式,项目不同类型,目验收方式不同。
A.宁夏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采取网上评审结题,项目负责人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科技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nxinfo.org.cn/lib/index.html#/page/home填报并提交结题报告,经学校及科技厅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结题,所有单位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打印项目结题报告一式3份,提交科技处备案。
B.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及50万元以下自治区重点研发项目:
由科技厅委托学校组织验收,项目负责人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验收大纲(附件5)填写《自治区科技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6)、《财务验收申请表》(附件7)、研究工作报告、自评估报告及技术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其中: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不需要做财务验收。项目负责人在科技厅科技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相关材料后,与学校科技处联系并在自治区专家库中选取专家(业务专家5人、财务专家1人,同单位专家需要回避)进行会议答辩,在通过会议验收后2个月内完成成果登记。 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执行期满3个月内按要求提交验收申请材料,6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对“不通过验收”或者超期不提交验收或延期申请的项目,视情况,按有关规定将被记入自治区科研诚信失信行为记录。
2.中期及延期
(1)中期进展项目:由各部门汇总后填报《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8)一份;
(2)延期项目:自治区重点研发项目延期需撰写科技支撑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9),没有延期申请表类型的项目由主持人撰写延期申请(附件10)一份,明确延期原因及拟结题时间,部门及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加盖学院公章。
五、其他要求
1.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对本部门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内部评审并在结题报告“所在单位(院系)学术委员会对项目完成质量、学术水平评价”部分出具具体意见,明确研究工作是否按照原计划执行、研究成果是否与任务书一致、研究成果是否为执行期内完成,是否同意结题,加盖学术分委员会公章。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学院仅出具意见无需签字、加盖学术分委员会公章。
2.各学院需对照项目任务书中的经费预算严格审核项目经费支出情况。
请各学院科研办及优势学科群认真组织此次项目检查,严格审核项目相关材料,由部门按项目年度、项目类别、项目编号及执行情况分类排序汇总,中期检查项目及延期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8)1份,结题项目填写《结题汇总表》(附件11)1份,务必于11月20日前与部门检查报告同时报送科技处,逾期报送或个人报送的材料将不予受理,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
联系电话:6980063
联 系 人:李元杰 张
明
E-mail: kjc@nxmu.edu.cn
附 件:相关附件2019年科研项目检查及验收的通知.rar
皇冠welcome官网科技处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