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科字[2019]071号
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推荐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就推荐国家科技奖励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一)目前仍工作在一线的科研人员,年龄不超过55 岁。
(二)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专家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自治区(部)属单位三级以上(含三级)教授、研究员(或同等级别技术职称),40岁以下的专家可以放宽至四级;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或全国性学会、行业协会二等奖(含)以上科技奖励,且排名前3。
二、注意事项
(一)院士、国家杰青和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以及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各单位无需推荐。
(二)学会、行业协会不得推荐一般科技管理人员作为评审专家。
(三)推荐前,须征得专家本人同意,已为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无需重复推荐。
三、推荐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9年11月26日(星期二)前,将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盖章报科技处,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kjc@nxmu.edu.cn)。不接受专家本人直接报送。
附件:1.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推荐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的通知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推荐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的通知.pdf
2.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国家科技奖励推荐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xlsx
备注:学科分类与代码表请查阅附件1
皇冠welcome官网科学技术处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