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科字[2011]040号
各学院部:
为努力挖掘和整合社会科普资源,充分发挥科普类场馆的宣传优势,进一步扩大我区科普宣传阵地,推进我区科普事业蓬勃发展,提升广大公众科学素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级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暂行)》的要求,自治区科技厅拟开展2011年度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的认定工作,并对认定为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的单位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请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级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暂行)》(附件一)的要求,认真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级科学普及教育基地认定申请表》(附件二),于8月10日(星期三)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版)报送科技处。
联 系 人:吕大雷 联系电话:6980057 附件一:《宁夏回族自治区级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暂行)》点击下载
附件二:宁夏回族自治区级科学普及教育基地认定申请表点击下载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