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推荐200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的通知
宁医科字[2009]045号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200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要求,教育部决定在今年9月份开始进行2009年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推荐和评审工作,同时进行201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200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专利奖四个奖种。
二、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已获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推荐201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推荐参加教育部遴选。
三、推荐项目要求:见附件2:推荐200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具体要求。
四、推荐方式及时限
1.推荐项目完成人请在7月6日至10日期间,与科技处联系获得网上申报系统推荐号和校验码,完成推荐材料的填写。同时书面材料于8月20日前报科技处。
2.请学院(部)认真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相关信息可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网络申报系统(
http://211.68.23.93/xmsb)或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www.cutech.edu.cn)进行查询。
3.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每一推荐项目需交纳项目评审费300元(含直报项目)。
联系人:杨文军 电话:6980057
附件:1.教育部关于推荐200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2.推荐200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具体要求
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可从申报系统或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下载)
4.回避专家申请表
皇冠welcome官网科学技术处
二OO九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