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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1年自治区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1-04-14  字体:【


宁医科字[2021]022

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征集2021年自治区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发通知》文件精神,现已开展2021年自治区领军人才选拔工作,为做好我校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范围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近2年内在自治区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报。

  (一)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111日及以后出生),业绩成果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距法定退休年龄至少5年以上)。

  (二)基本条件:

  申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人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军人才的人员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县乡基层单位业绩特别突出且有培养潜力的人员或重点产业的企业申报人员,年龄、职称和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申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学历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学历。

  1. 品德素质优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坚持科学精神,具有优秀的学术道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 专业贡献突出。在相关领域已取得较突出的创新成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3. 引领作用显著。能够在全区范围内引领本专业、本学科、本领域的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4. 团队效应明显。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具有一支结构合理、创新创造能力较强的专业团队,本人是团队带头人或核心成员。

  5. 发展潜力较大。本人在相关领域显示出明显的创新能力、研发优势和发展潜力。

  (三)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1. 已入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长江学者”“百千万人才工程等人员;已入选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的人员。

  2. 已入选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或被表彰为自治区杰出人才、塞上英才、塞上名家等人员。

  3. 担任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或享受副厅级及以上待遇的;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

  4. 已入选过自治区领军人才的人员;已入选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青年托举人才且尚在培养期内的人员;同一年度申报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青年托举人才的人员。已入选其他省部级人才培养计划,且尚在培养期内的人员。

  5. 连续2年申报未入选,且在2年内没有新的重大专业成果的人员。

  已入选国家科技人才推进计划的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直接列入自治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不再参与评选培养。

  二、选拔原则

  (一)聚焦重点,服务发展。重点关注枸杞、葡萄酒、奶产业、肉牛和滩羊、绿色食品、新型材料、电子信息、清洁能源、文化旅游等自治区重点特色产业,兼顾教育、医疗卫生等重要民生领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注重加强人才、项目和基地有机结合,优先从重大研发项目、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示范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各类科技园区和基地中产生。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军人才注重推荐哲学、经济学、法学、国际关系学、金融学等学科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文化旅游产业、全媒体、文艺原创、文艺编剧、文学评论、国际传播、影视创作等领域急需紧缺人才。

  (二)突出一线,重视团队。向潜心研究的科研一线人才和企业人才倾斜,注重选拔在科研、生产等一线岗位创造优异成绩的科技创新团队、创业团队等的带头人。注重选拔优秀青年人才,培养期已满且德才表现优秀、业绩贡献突出的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申报的,不占用人单位推荐名额。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严格规范选拔程序,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公示和全过程监督。探索使用打擂台、答辩、现场演示、引入国内同行评价、大数据测评等方式,提高选拔结果的准确性、公正性、公信度。

  三、推荐平台和渠道

  (一)推荐平台。2021年自治区领军人才选拔推荐工作设立科技创新、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2个平台,其中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选拔由自治区科技厅负责,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军人才推荐选拔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负责,每个平台设立相应受理点,由地级市宣传部门、科技局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负责。

  (二)推荐渠道

  为进一步拓展人才推荐选拔渠道,采取单位推荐、行业协会(专业学会)推荐、同行专家推荐三种渠道进行推荐申报(申报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申报)。

     1.单位推荐:3

2.行业协会(专业学会)推荐:2-4

3.同行专家推荐。2名本专业两院院士、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国家级人才计划专家、享受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宁夏杰出人才”“塞上英才专家可联名推荐本专业领域的自治区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人选。推荐专家需填写《同行专家推荐表》并亲笔签名确认,每名专家当年可推荐1人。推荐的人选按单位隶属关系,属于区直部门(单位)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分别报送自治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属于市县(区)的,按照属地原则报送地级市党委宣传部、科技局。

  四、注意事项

     1.2021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实行线上申报方式;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军人才实行线下申报方式。

2.系统材料提交截止时间:420日(星期二)下午14:00前,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自治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人员通过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gl.nxinfo.org.cn/nxsti/default.html)实行网上统一申报;申报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军人才的人员向用人单位、行业协会(专业学会)提交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申报表》和系统内提交的所有附件均需验证原件,申报人、所在单位及审核部门共同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 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420日(星期二)下午14:00前。各单位需组织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要对被推荐人业绩和品德负审核把关责任,尤其是对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加入党派情况、重要学术和科技成果等进行严格核对,确保信息真实、表述准确。上报的推荐清单需进行排序,会议记录或专家评议材料加盖部门公章后提交上报科技处。

   联 :张明

        联系电话0951-6980063

    附         件:

      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军人才申报表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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