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科字[2021]044号
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科协、自治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自治区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宁科协发组字[2021]3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组织推荐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选拔类型
本次选拔包括2类对象,一是科技类培养对象,二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培养对象。
二、选拔要求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在县乡基层单位或重点产业的企业申报人员,业绩特别突出且有培养潜力的人员,职称、学历、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等可适当放宽。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应选择1名自治区内或区外在本专业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力、知名度的同行专家作为培养导师,并取得培养导师本人同意。
(二)必备条件
1.科技类培养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基础研究方面,参与或承担过地厅级以上自然科学、生命科学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科研课题;或在应用研究方面,参与或承担过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研发、推广和应用工作;或在技术研发方面,参与或承担过关键技术、工艺操作性难题攻关工作。
2.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培养对象注重推荐哲学、经济学、法学、国际关系学、金融学等学科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文物考古、媒体融合、出版融合、文学创作、文艺评论、文艺编剧、国际传播、影视创作、文化旅游产业等领域急需紧缺人才。
(三)限制条件
1. 已入选过自治区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及以上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人员;同一年度申报自治区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的人员。已入选其他省部级人才培养计划,且尚在培养期内的人员。
2. 获得“自治区技术能手”及以上人才表彰奖励的人员。
3. 担任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或享受副厅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
4. 连续2年申报未入选,且在2年内没有新的重大专业成果的人员。
以上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三、推荐方式及名额
(一)单位推荐。科技类人选推荐名额10名,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人选5名。
(二)学校科协推荐。科技类人选推荐名额3名,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人选3名。
(三)同行专家推荐。1位同行专家可以推荐1名人选,不占用学校名额。同行专家包括本专业领域两院院士、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国家级人才计划专家、享受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国青年科技奖” “宁夏杰出人才奖” “塞上英才” “塞上名家” “宁夏创新争先奖”获得者。
四、材料要求
1.学院党政联席会材料
2.自治区青年科技/哲学社会科学与文化艺术人才托举工程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3.申报材料:
(1)科技类培养对象:《自治区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人选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5份和佐证材料1套;佐证材料应提供复印件并以图书样式统一装订成册(著作另附),要与《申报表》内容相对应,主要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及著作,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应用证明材料,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其他业绩证明材料。
(2)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培养对象:《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工程人选申报表》一式5份、《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工程推荐人选业绩成果概况》1份和佐证材料1套。
(3)如为同行专家推荐,需同时提交“专家推荐表”1份(需专家手写签名)。
以上所有材料需加盖学院公章,以学院为单位整体压缩命名为“某某学院托举材料”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人。
五、注意事项及截止时间
(一)注意事项
1.申报人、申报部门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各部门做好组织评选工作,评审主要依据候选人师德师风、科研实力和科研潜力、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发表科研论文、获奖情况、工作单位科研条件以及指导导师科研水平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审打分。
(二)截止时间
1.请各学院按照文件精神,广泛宣传,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自主申报,通过资格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后,将党政联席会材料、托举工程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及申报材料于6月15日(星期二)下午下班前报送至学科技处406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张 明
联系电话:0951-6980063
附 件:
1. 关于开展2021年自治区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2. 科技托举附件1-3
3. 哲社与文艺托举附件1-3
4. 托举工程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皇冠welcome官网科技处 皇冠welcome官网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