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科字[2021]046号
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艺术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宁社科规划办〔2021〕5号)要求,为认真做好2021年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艺术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附件1)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坚持突出地方特色和学科优势,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着力构建艺术科学创新体系,为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推动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服务。
二、项目分类
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艺术学)项目的研究类型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综合研究。每类研究均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根据立项成果形式,专著要求在2-3年内完成,论文及研究报告要求在15个月内完成。
三、申报条件
1. 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作,具备主持项目研究能力和条件的社会科学文化艺术工作者均可申报;
2. 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承担并完成过自治区或部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提供复印件材料);
3. 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4. 青年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年龄不超过39周岁(1982年7月10日后出生),申请时可暂不列出参与者;
5. 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6. 正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以及其他省部级以上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新的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
7.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硕士生、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8. 项目申请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四、具体事项
1.项目申请人参考课题指南(附件2)填写《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艺术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书》(附件3)和《活页》(附件4)一式3份,学院填报申报汇总表(附件5)一份,所有材料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并附电子版。
2.申报期限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7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李元杰 曹媛
联系电话:6980063 6980057
皇冠welcome官网科技处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