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科字[2021] 079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管理,督促项目按期结题,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相关通知(附件1)于近日对2017、2018年立项未结题的高校科研项目进行自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结题验收的范围为2017、2018 年立项未结题的高校科研项目。2017 年立项延期的高校科研项目为最后一次结题验收,未完成者按撤项处理。2018 年立项的高校科研项目,因研究需要可申请延期,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结题项目清单见附件2。2019、2020年立项的高校科研项目如已完成相关研究可申请提前结题。
二、检查内容
项目研究计划完成进度、经费支出及成果产出情况等。
三、检查形式
申请结题的一般项目主要采取书面形式检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及优秀青年教师培育基金项目除提交相关材料外,待材料审核无误后科技处将组织结题验收会,项目负责人需进行口头汇报,汇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检查材料
1.2018年立项的教育厅科研项目需填报《自治区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一式四份(附件3),同时提供标注有“宁夏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资助”字样的成果4份,未标注的不予列入验收(结题)材料范围。提前结题的项目参考结题项目提交材料。
对于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不予验收或结题:1)未完成立项任务书规定任务;2)预期成果未能实现,成果已无科学或实用价值;3)提供的验收(结题)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4)擅自修改立项项目名称、研究目标、内容或技术路线。
2.申请延期的项目需填报《自治区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延期申请报告》(附件4)一式三份。
3.各学院汇总填报《自治区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与经费决算汇总表》(附件5)各一份,部门签字盖章。
4.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教育厅项目自查工作,认真组织,请各科研办将所有结题材料于12月10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报送科技处406办公室,同时需附所有材料电子版。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李元杰 曹媛
联系电话:6980063 6980057
皇冠welcome官网科技处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