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科字〔2022〕006号
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21〕59号)和《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宁科协发组字〔2022〕4号)的要求,现就开展我校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推荐渠道和推荐名额
采取单位推荐方式,以学院、重点实验室等二级部门为单位,经个人申报、部门审核排序后推荐本部门符合条件的教师,由宁医科协组织评审后推选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3名。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推荐渠道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一线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二)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候选人提名材料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对提名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三)推荐渠道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渠道和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推荐情况报告1份。报告内容包括候选人产生方式、确定推荐的人选科研业绩等;
(二)《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附件1)一式5份和《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基本情况信息表》(附件2)一式1份(序号列为候选人推荐排序)。提名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提名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
(三)附件材料装订成册1份,主要包括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2.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3.技术应用证明材料;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5.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四)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材料以部门为单位于2022年1月21日前报送至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谢绝候选人本人报送材料。
(五)其他要求。各单位对提名人选严格审查,包括师德师风、科研诚信等方面的内容,个人及推荐单位同时提交个人科研诚信承诺(附件3)。
联 系 人:陈小江
联系电话:(0951)6980063
电子邮箱:kjc@nxmu.edu.cn
附件1 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样表)
附件2 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基本情况信息表
附件3 个人及单位科研诚信承诺
科学技术处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