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科字〔2022〕008号
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布局,引导高校面向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技术,开展有组织科研,汇聚和培养高质量创新人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行业、区域发展需要,教育部拟在“十四五”期间组织新建一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21年启动首批新建工作,重点在一些优先布局的方向进行新建。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新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通知》(附件1)及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将我校组织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重点布局方向(教育部)
研究领域 |
重点研究方向 |
生物和医药领域 |
传染病、麻醉学、重症、儿科、公共卫生、病毒学、生物安全、护理学、老年健康等 |
数理领域 |
基础数学、应用数学、量子物理等 |
信息领域 |
集成电路、区块链、网络与信息安全等 |
综合交叉领域 |
人工智能、生物信息、科技考古与文物保护等 |
海洋领域 |
极地等 |
地球科学领域 |
关键矿产、火山等 |
二、新建要求
1. 新建实验室在满足《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附件2)中明确规定的新建条件的基础上,要坚持“四个面向”,按照“人才队伍实、目标任务实、物理空间实、条件保障实”的总体要求进行实体化建设,打造有组织科研团队。实验室建设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着力科学发展前沿,突出交叉融合;着力国家战略需求,突出关键核心技术支撑;着力人民生命健康需要,服务健康中国建设;着力地方尤其是中西部特色资源和发展需要,支撑区域创新发展。
2. 实验室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谋划,瞄准学校未来发展,结合实验室新建布局方向,提出实验室新建方案。实验室建设要坚决破除不良学术倾向,新建实验室不得与我校已有国家和教育部平台重复、雷同,固定人员不得与我校已有国家或教育部科研平台重复。
三、申报要求
请有意向的单位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及学科方向,认真编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附件3),于2022年2月16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kjc@nxmu.edu.cn,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科技处406办公室。
联系人:陈小江
联系电话:6980063
附件:
1.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新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通知.pdf
2.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3.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docx
科技处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