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科字[2022]034号
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科技规划政策扎实落地,广泛宣传科技创新成果,开展科学普及惠民活动,根据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宁夏科协《关于举办2022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有关精神,学校将于5月20日-28日组织开展“2022年科技活动周”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主题
(一)时间
2022年5月20日-28日
(二)主题
走进科技 你我同行
(三)主要内容
1. 突出宣传各项科技规划和政策。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技进步法》《科普法》),为积极推动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法治保障。开展自治区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科学技术普及“十四五”规划、《关于实施科技强区行动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等科技规划和政策宣传,广泛动员各部门共同推动规划政策顺利实施,促进科技规划政策落实落地。
2. 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集中宣传科学家胸怀祖国、甘于奉献的高尚情怀,大力弘扬爱国精神和创新精神,积极讲述科技工作者追求真理、淡泊名利、勇攀高峰、敢为人先的创新故事,浓郁科研学术氛围,推动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风尚,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爱国奉献、自立自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3. 重点宣传我校科技创新成果。积极利用科普方式,广泛宣传科技创新取得的突出成果,加强科技安全宣传教育,树立科技创新的正确导向,为科学研究、技术应用和成果转化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科普对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向往、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支撑作用。
4. 开展科技为民服务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通过开展科普进社区、科普进校园等系列科普惠民活动,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深入厂矿企业、社区农村、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为民科普服务活动。
5. 科技资源集中开放。科技活动周期间,积极开放重点实验室、科普基地等科技资源,促进科学知识宣传普及,激发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的科学兴趣,满足广大校内校外群众的科普需求。
二、活动安排
(一)启动仪式
我校科技活动周启动式将于5月20日中午11:30在雁湖校区尚德广场举行;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师生代表等参观科技相关政策法规、科学家精神及科技创新成果展览,参与现场科普知识问答互动活动等。
(二)校内活动
1.宣传展示
(1)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关于实施科技强区行动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和科技政策。(学校团委负责)
(2)科学家精神宣传(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中医学院负责)
(3)校内优秀科技成果、科研团队及科技人才风采展。(各学院及重点实验室负责)
(4)科研诚信及警示案例展。(科技处负责)
2.科技资源集中开放
科技活动周期间,各重点实验室、科普基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面向校内学生及社会群体合理开放,激发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的科学兴趣。各重点实验室、科普基地自行策划,科技处牵头,学校出资,拍摄时常3-4分钟短视频,内容包括平台介绍、科研成果及人才团队、科普知识等。
3.科普讲座
学校组织开展科研方法、科技安全、科学家精神、科研诚信等方面的讲座及宣讲。
4.各学院重点活动
科技活动周期间,各学院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和资源优势,举办各具特色的群众性科技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举办科研诚信、实验室生物安全等方面的相关讲座,深入社区开展义诊宣讲等为民服务活动。
(三)自治区主场活动
根据自治区主场活动要求另行通知。
三、材料及要求
(一)制定活动日程安排及方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每单位活动不少于1个,补充完善《2022年科技活动周日程安排》(附件1),并根据学院组织活动起草工作方案(涵盖: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拟请校领导、责任单位及150字以内的活动简介)。填写并提交《2022年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附件2)、《2022年参与开放活动的重点实验室和科普基地备案表》(附件3),上述所有材料于5月9日下午16:00前将相关材料提交科技处406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制作宣传展板并展示。各单位参照学校提供展板格式(见附件4)制作宣传展板1-3块(展板尺寸200cm*120cm),其中一块展板应包括学院基本情况介绍(占比三分之一)。所有展板要求图文并茂。各单位务必于5月13日(星期五)上午11:00前将排版最终稿发科技处审定,确认无误后方可印刷,于5月19日下午14:30-16:30前在尚德广场完成布展。
(三)认真履行讲座报备审批。凡邀请校外专家开展学术讲座或报告的,需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提前办理报备审批手续,提前2-3个工作日张贴海报。
(四)严格审查短视频宣传片脚本素材。各重点实验室及科普基地对短视脚本素材及文案内容进行严格审查把关,于5月10日下午16:00前提供相应材料,联系确定拍摄时间等。
(五)及时做好总结并报送相关材料。各单位对自主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及时做好宣传工作,于6 月 3 日前将单位科技活动周总结、精选活动照片(电子版,不少于3张)、影像资料(宣传视频时长不超过4分钟)及《2022年科技活动周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5)等材料报送科技处406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版。
各单位要立足实际,讲求实效,加强资源共享,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开展有创新、有特色的活动。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疫情防控政策,周密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合理确定科技活动周举办方式,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防止聚集性感染事件发生,切实组织好2022年科技活动周的相关活动。
联系人:科学技术处 陈小江 刘悦
电 话:0951-6980063
邮 箱:kjc@nxmu.edu.cn
附件:
1.2022年科技活动周日程安排
2.2022年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
3.2022年参与开放活动的重点实验室和科普基地备案表
4.展板海报模板
5.2022年科技活动周开展情况统计表
皇冠welcome官网科学技术处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