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科字〔2022〕058号
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艺术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宁社科规划办〔2022〕4号)要求,为认真做好2022年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艺术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附件1)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为建设新时代文化强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提供智力支持。
二、项目分类
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艺术学)项目分为基础研究、综合研究、应用研究,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根据立项成果形式,专著要求在2—3年内完成,论文及研究报告要求在15个月内完成。
三、申报条件
1. 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作,具备主持项目研究能力和条件的社会科学文化艺术工作者均可申报;
2. 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承担并完成过自治区或部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需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
3. 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4. 青年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硕士学位,申请人和参与者年龄都不超过39周岁(1983年7月15日后出生),申请时可暂不列出参与者;
5. 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6. 正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宁夏新型智库课题以及其他省部级以上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新的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
7.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硕士生、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8. 项目申请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9.同年度申请2022年度自治区社科规划年度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教育学)项目的人员,不得申请。
四、具体事项
项目申请人参考课题指南(附件2)填写《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艺术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书》(附件3)和《活页》(附件4)一式3份,A4双面打印,于2022年7月22日前由各单位汇总统计填报汇总表(附件4)后报送科技处406室,待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对于提交参加自治区评审的项目修改后按照《申请书》一式3份、《活页》一式7份,A4双面打印,于2022年7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附最终电子版一并送至科技处406室。
联系人:李元杰 曹媛
联系电话:6980275、6980057
皇冠welcome官网科技处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