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科字〔2023〕006号
各实验室(中心):
为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和《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征集2023年自治区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重点支持类)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速构建创新资源配置优、联合创新能力强、开放服务水平高的创新平台体系,现面向全校征集自治区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重点支持类),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部门原则上应为全国重点实验室(原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公共平台;主持自治区基础条件建设项目且未验收的平台不得申报。
(二)项目申报部门拥有较高技术水平的人才团队,自主创新能力强,具有开放共享服务能力,资源利用率高、开放共享效果明显,能够为科学研究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近2年未发生过重大环保、安全等责任事故及严重科研失信等问题,在各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等。
(三)项目负责人无重科研失信行为记录,申报时需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申报项目资料的真实性等作出信用承诺。
二、申报要求
(一)同一平台只能申报1个项目,学校择优推荐不超过3个平台申报自治区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每个项目财政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购置共性急需的重大科研仪器设备、检验检测和观测设备以及为提升科技创新平台服务能力而进行的软件开发等。
(二)项目申报部门在“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gl.nxinfo.org.cn)注册,填报《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重点支持类)申报书》和诚信承诺书,申报材料中不得有涉密内容。
(三)项目申报部门于2月28日前在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申报书初稿提交,逾期不予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拟推荐部门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申报书进行完善与修改,于3月31日前在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终稿提交。
三、提交材料
项目申报部门于3月3日中午下班前将纸质版《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重点支持类)申报书》一式三份、征集汇总表(见附件)一式一份(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提交至科技处406办公室;申报书(系统导出PDF文件)和附件电子版压缩后按“部门+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联系电话:0951-6980063
电子邮箱:kjc@nxmu.edu.cn
系统技术咨询:0951-5011204 5020580
附件:2023年度自治区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重点支持类)需求征集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