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科字〔2023〕020号
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校建设,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领军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宁党人才办〔2022〕16号)和《关于组织申报 2023 年自治区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宁科发〔2023〕19号)要求,现启动我校2023年自治区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坚持弘扬科学家精神,具有较高的学术道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水准。
2.校本部直接从事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应用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或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研究创作、文化经营管理和文化科技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宁工作的外省户籍人员,或在自治区企事业单位在区外设立的研发“飞地”从事技术创新和研究创作的人员,应与聘用单位签订5年以上正式聘用合同。
3.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二)遴选条件。
1.专业贡献突出。在专业领域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业绩,为自治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学科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
2.引领作用显著。能够在全区范围内引领本专业、本学科、本领域的创新方向,能够领衔重大科研创新或文艺创作攻关任务、重要创新基地、重点学科建设,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3.团队效应明显。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作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培养能力,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创新创造创作能力突出的专业团队,本人是团队带头人或核心骨干成员(基础研究领域不作此项要求)。
4.发展潜力较大。在专业领域展现出突出的创新意识、创新优势和发展潜力。
二、推荐渠道
领军人才培养项目分为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科技两个领域,其中,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军人才申报遴选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负责;科技领军人才申报遴选由自治区科技厅负责。领军人才培养项目采取单位推荐、行业协会(专业学会)推荐、同行专家推荐三种方式,申报人可自选其一,但不得多头申报推荐。科技处根据单位推荐方式组织开展工作。通过行业协会(专业学会)推荐、同行专家推荐方式申报的人选,请查阅《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自治区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附件5),按照相关程序报学校备案审批,否则不予办理相关事宜。
三、单位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2023年科技领军人才实行线上申报方式;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军人才实行线下申报方式。
1.申报自治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人员登录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入“2023年自治区科技领军人才”申报模块,按系统提示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正式规范的佐证材料,系统提交后导出PDF申报书,双面打印合订胶装。
2. 申报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军人才的,需提交申报表(附件2)和佐证材料(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均用A4纸正反面打印,加盖单位公章,佐证材料(附件4)合订胶装。
(二)部门审核推荐。各单位需组织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要对被推荐人业绩和品德负审核把关责任,尤其是对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加入党派情况、重要学术和科技成果等进行严格核对,确保信息真实、表述准确。
(三)学校评审推荐。学校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和上级主管单位要求,组织专家评审会遴选出拟推荐名单,进行校内公示,提请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议,完成最终人选推荐。
四、材料要求
1.申报人填写2023年自治区领军人才培养项目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1)供部门汇总;完成申报表(哲学社会科学类为附件2,科技类为系统导出PDF文件)填写及佐证材料整理和装订、2023年自治区领军人才培养项目推荐人选简介(附件3)撰写。
2.各部门汇总、审核申报人申报表及佐证材料、推荐人选简介。审核涉及的会议记录或专家评议等过程性材料需加盖部门公章;汇总填写2023年自治区领军人才培养项目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1),明确部门排序(科技类与哲学社会科学类分类排序)并加盖部门公章。
3.截止时间:上述各类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三份)请于4月20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报送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陈小江 联系电话:0951-6980063
附 件:
1.2023年自治区领军人才培养项目推荐人选汇总表
2.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申报表
3.2023年自治区领军人才培养项目推荐人选简介
4.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军人才佐证材料清单
5.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自治区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
皇冠welcome官网科技处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