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科字〔2023〕023号
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的预通知》(附件1)的文件精神,为做好学校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者应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具有爱国奉献精神。
(二)项目申请者应为签订聘用合同的正式在岗职工。应与中科院相关院所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并签署协议开展合作。
(三)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截止2023年1月1日)。
(四)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长江学者”计划、“西部之光”计划等项目资助的人员不再参加申报。
(五)申报课题如有其他同内容未验收项目则不予申报。
二、申报要求及流程
各部门应认真组织、严格审核申报者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对符合条件者各学院认真组织申报工作,于4月26日前将2023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申请表(附件2)及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3,加盖部门公章)各一式一份报学校科技处406室,以上材料请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曹媛
联系电话:0951-6980057
皇冠welcome官网科学技术处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