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被确定为第四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
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结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需要开展的。我校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第四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此项工作已经正式启动,为期2年。全区共有10家企事业单位被确定试点单位,我校是其中唯一一所高等院校。
在试点期内,国家知识产权局和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将对知识产权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指导、检查和监督。要求试点单位要认真执行宁夏工作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方案中各项工作任务。通过两年的试点工作,我校将会在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上有一个质的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