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鼓励、支持原始创新和自由探索研究,培养科技人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现就2018年度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自治区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总体战略布局,坚持“支持基础研究、坚持自由探索、发挥导向作用”的原则,以吸引、稳定和培养科技人才为重点,主要解决应用基础理论和基础技术问题,开展应用基础研究,促进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相结合,为全面提升我区自主创新能力发挥支撑作用。
二、申报内容
2018年度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设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种类型,项目实施年限为2年。
重点项目主要针对已有较好的研究基础,且应用前景好,覆盖面广,延伸性强,有利于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或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并以获得基础研究创新成果为主要目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每项资助强度为6-8万元,采取限额申报联合资助方式支持安排。
面上项目是鼓励科技人员围绕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科学问题,结合重点学科和技术发展方向,自由开展的创新性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每项资助强度为3-5万元,采取基金资助的方式支持安排。
三、申报对象和重点
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持自治区具有良好研究基础、研究条件、研究实力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中的科研人员,特别是优秀中青年科技人员。
重点支持能源化工、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光电子信息、农业生物技术、现代种养与繁育技术、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和节水农业、农业信息技术、农产品深加工和质量安全检测、人口与健康、生物医药及资源环境等领域开展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四、申报要求
1.申请项目应属以应用为目标的基础研究,要注意找准切入点,凝练研究方向和内容,避免面面俱到。同时,要把加快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培养和人才团队的形成作为重要内容,重点项目实行结题验收制。
2.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符合年度申报指南要求,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有明确、先进的研究目标,有科学、可行的研究方案。
(2)申请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具有从事研究所必需的实验平台,必须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基金资助的研究工作。
(3)各单位申报的重点项目不得超过申报总数的10%,并按资助项目经费1:1的比例给予配套,出具配套资金承诺意见。
3.为了保证正在开展的项目有足够的人力和时间投入,不受理在研的承担宁夏科技计划项目的科技人员申请项目。
4.申请者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岁,同一申请者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并且不能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其他项目申请。
5.凡是近三年资助过相同内容的项目,不再重复资助。
6.在读硕士生申报项目的不予受理,在读博士生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可以申请基金项目。
7.2018年各单位申报项目的总数不能超过上年度获批资助项目总数的150%。
8.项目推荐单位为各市、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厅局科技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无主管部门的单位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科技管理部门推荐。
9.2018年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仍然采取网上申报和纸制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各有关单位和申请人登录宁夏科技厅网站(http://www.nxkjt.gov.cn)点击“宁夏科技业务管理系统”链接进入,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程序详见“网上申报须知”)。纸制申请书请在线打印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和汇总表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个人直接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汇总表电子版请发至邮箱nxjhc@163.com)。
10.网络申报时间为2018年3月9日—3月23日,推荐单位管理员审核提交时间截至3月27日。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严格把关,按照申报重点和要求,指导和组织好本单位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切实提高申报质量,严格控制申报数量,确保申报项目符合申报要求和条件。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联 系 人:徐 昕 吴 冰
0951-6982683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
自治区科技厅
业务管理:发展计划处
联 系 人:荀晓赟 孙 岩 0951-5032628
技术咨询:信息管理中心
联 系 人:王常红
0951-5011204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