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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电监测室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3-11-28    作者:     来源:     点击:
  1. 脑电监测室仅用于普通动物脑电肌电监测等实验,严格禁止处理带有致病性或具有感染性的动物。

  2. 脑电监测室指定专人管理,所有人员使用脑电监测室之前必须提前申请,接受动物安全操作及仪器设备使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3. 使用脑电监测室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穿着白大褂、佩戴口罩和手套等。

  4. 脑电监测室安全具体要求

    (1)严禁将食物、饮料等非实验相关的物品带入平台,禁止在脑电监测室储存非平台使用的物品。

    (2)严禁将动物在该平台放置过夜;使用平台过程中,应保持挡鼠板正常运行,防止动物逃逸。

    (3)生活垃圾和生物垃圾必须分开放置入指定垃圾桶中。脑电监测室产生的生物垃圾一般有:沾有动物尸体、动物血液或体液的棉球等物品、动物毛发、注射器(不带针头)、使用过的手套、口罩等,其中动物尸体应集中放置存放动物尸体的冰柜中。

    (4)尽可能避免或减少使用注射器、针头或者其它锐器,使用过程中应小心谨慎,防止割伤划伤。使用过的针头和一次性刀片等锐器应放置入指定的锐器盒中(注射器本身归入生物垃圾)。使用过的针头不允许重复使用或者再次用手操作。

    5)使用小动物麻醉系统的实验人员应提前向危化品管理员申请异氟烷,及时做好备案和领用登记。

    6)使用仪器设备后应及时关闭,并及时登记使用记录。

    7)本平台严禁使用明火。

    8)本平台严禁大声喧哗。

    9)仪器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报告仪器负责人。

    10)值日生应履行职责,及时清理垃圾(生物垃圾统一周二处理),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消毒工作,督促实验人员及时清理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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