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教工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党的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党支部书记要通过召开各种会议、树立典型等多种方法途径,认真宣传、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贯彻要注意与本单位的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对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党支部书记要向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传达,并对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提出自己的意见,交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对传达和贯彻情况要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三)负责召集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
(1)主持召开支部委员会。党支部书记要根据支部的工作情况,确定会议的议题,并将会议的中心议题提前通知参加会议的同志。讨论问题时,要注意发扬民主,让每个支委充分发表意见。
(2)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批示和支部工作的需要,召开支部委员会,确定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和会议方案。
(四)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党支部书记要做好支部工作,必须紧紧依靠广大党员和群众,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因此,党支部书记要深入党员和群众,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地、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六)搞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
(七)党支部书记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职责。
(1)认真制定支部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并认真检查计划的落实情况。
(2)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纪律,对于发展党员工作《党章》有明确规定。支部书记要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办事,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纪律,保证新党员质量,把好党员"入口关"。
(八)党支部书记在党员教育工作中的职责。
(1)制定党员教育计划;
(2)组织支委会讨论研究如何抓好党员教育计划的实施。
(3)对党员教育工作进行总结。党支部对党员教育工作一般每年总结一次,另外,根据实际情况还要适时进行阶段总结。
理学院教工党支部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党支部组织委员是支部委员会的成员之一,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管支部的组织建设工作。主要职责有: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做好支部换届选举和委员出缺增补的具体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党支部书记、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正确掌握党员发展工作方针,了解积极分子的情况,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负责对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本支部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活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不设纪律检查委员的党支部,有关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
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理学院教工党支部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党支部的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及上级党委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根据上级党组织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开展宣传鼓动工作,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充分网络、展板等宣传工具,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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