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佚名   点击数:   日期::2017-09-11

 一、坚持党的方针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守民族宗教相关规定与政策,维护国家尊严。

三、注重自身修养,尊重同道,团结协作,作风正派,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衣着得体,整洁大方。 

四、自觉教书育人,热爱学生,教学相长,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寓德育于智育之中。 

五、强化教学意识,严谨治学,刻苦钻研业务,力求上好每一节课,出色完成教学任务。 

六、严肃教纪,在辅导、答疑、考试、评卷等各项教学环节中,不得徇私舞弊,做有悖教师身份的事。 

七、积极投身教育改革,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提升执教素养。 

八、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树立严谨的科学作风和高尚的科学道德,不断汲取新的知识,丰富教学内容。 

九、在教书育人工作中,坚持德术并举,做学生的表率。 

十、积极引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为改变基层医疗卫生局面,为服务宁夏医疗事业作贡献。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年2月28日

版权所有 皇冠welcome官网-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电话:0951-6880533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1160号    邮编:750004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