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入职青年教师2年之内必须实行坐班制,了解和掌握学院教学科研等基本规定。
二、青年教师必须参加岗前培训、试讲授课,考核合格后方能考虑承担教学任务。
三、教研室要认真制订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指派1——2名思想素质好,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副教授以上主讲教师作为导师。
四、青年教师要认真跟班听课,必须熟悉本门课程的教学全过程,教学大纲,教材内容和教学手段。
五、青年教师在熟悉教学过程中,学院应先安排其在行政办公室工作一年,熟悉学院教学、科研以及其他工作环节,对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手段以及学院各种设备都要做到熟练掌握,积极为学院发展尽心尽责。
六、青年教师经过教学环节锻炼后,证明己初步具备讲课能力,经由所在教研室主任提出建议,学院领导批准,可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备课,试讲部分章节课程内容。备课笔记、教案须经导师审阅。教研室安排试讲时,院、系应派人听课,并对试讲教师进行指导。试讲通过后,可安排上小班课,课堂教学效果好的可适当安排上大班课。
七、新调入的教师也应参照上述相关条例要求,参加教学环节、试讲、听课等教学活动后,方能承担授课任务。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