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青年教师试讲制度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佚名   点击数:   日期::2017-09-11

 

一、新入职青年教师2年之内必须实行坐班制,了解和掌握学院教学科研等基本规定。 

二、青年教师必须参加岗前培训、试讲授课,考核合格后方能考虑承担教学任务。 

三、教研室要认真制订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指派1——2名思想素质好,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副教授以上主讲教师作为导师。 

四、青年教师要认真跟班听课,必须熟悉本门课程的教学全过程,教学大纲,教材内容和教学手段。 

五、青年教师在熟悉教学过程中,学院应先安排其在行政办公室工作一年,熟悉学院教学、科研以及其他工作环节,对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手段以及学院各种设备都要做到熟练掌握,积极为学院发展尽心尽责。

六、青年教师经过教学环节锻炼后,证明己初步具备讲课能力,经由所在教研室主任提出建议,学院领导批准,可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备课,试讲部分章节课程内容。备课笔记、教案须经导师审阅。教研室安排试讲时,院、系应派人听课,并对试讲教师进行指导。试讲通过后,可安排上小班课,课堂教学效果好的可适当安排上大班课。 

七、新调入的教师也应参照上述相关条例要求,参加教学环节、试讲、听课等教学活动后,方能承担授课任务。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年2月28日

版权所有 皇冠welcome官网-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电话:0951-6880533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1160号    邮编:750004    


Baidu
sogou